如果按現代人的理解,這話是赤裸裸的階級歧視。但孔聖人不是滿嘴跑火車蹭流量的傢伙,他這麼說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是合理的,且是通行的規則。
很多人把“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理解為: “老百姓不需要遵守禮儀,當官的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大錯特錯!
什麼叫“庶人”,什麼叫“大夫”?
“庶人”和“大夫”是周朝時期的兩個階級,地位相差懸殊。
周朝建立後,周公創建了宗法制,將社會劃分成了貴族、平民和奴隸三個階級,其中貴族又可以分為天子、諸侯、大夫和士四個階層。平民又稱“庶人”,按職業分為農、工、商。
貴族享有世襲的政治待遇,大白話說就法律規定的“官N代”,當官是他們享有的特權。 “庶人”俗稱自由民,享有人身自由,但沒有政治權利,除非特別拔擢,否則沒資格當官。
由此可見, “庶人”和“大夫”是周代階級固化的產物,他們的待遇是法律賦予的。
大夫家族的子弟,哪怕他大字不識幾個,你不讓他當官就是違法,而庶人要想當官,只好祈求下輩子投胎前把眼睛擦亮了。
所以,我們不能把“大夫”和“庶人”粗暴地與今天的職業劃分對號入座,也就是說“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在今天已經沒有了當時的語境。
什麼叫“禮”,什麼叫“刑”?
古代的“禮”跟今天的“禮”差別很大,那時候“禮”不光是禮儀,更主要的是指“禮法”,即法律層面的概念。
比如祭祀天地就是“禮”,分封諸侯也是“禮”,君臣父子關係也是“禮”,總之它是規定了社會活動規範的法律文書, “禮儀”只是“禮”的很小一部分。
簡單類比, “禮”對於周朝就相當於今天的憲法,是國家意識形態範疇的事。
“刑”在古今的含義也不相同,周代崇尚德治,儒家是排斥“法治”的,所以嚴格來講,那時候的“刑”不能等同於今天的“刑罰”。
周朝的“刑”是指“五刑”,即墨、劓、剕、宮、大辟五種肉體懲罰。
今天受到“刑罰”,就意味著當事人犯罪了,會受到相應的人身自由、政治待遇等一系列的懲罰。周代的“刑”,可能是指當事人犯罪了,也有可能是犯錯了,由此而遭遇的“懲戒”。
“五刑”就是“懲戒手段”,本質上跟“打屁股”一個概念,只是烈度更狠。所以接受“五刑”處罰的大夫,不影響他的政治待遇,今天被“宮”了,明天照常到官署領工資,明天鼻子都沒了,後天照樣站在國君身邊侃侃而談。
今天如果哪個官員受到“刑罰”,還能這樣嗎?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階級歧視嗎?
理解了上面這兩個概念,就清楚了“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合理性。
“禮”所涉及的範疇,主要就是針對貴族階級的行為規範。比如祭祀天地,那是國君的特權,比如分封,那是貴族的特權。比如上下車的“儀軌”,庶人連坐車的資格都沒有,還“禮”個球?
當然,也不是說“禮”跟庶人一點關係都沒有,比如見了貴族總要行跪拜禮吧,但那都是很小的一部分。
孔子的意思是: “對庶人來說,他一輩子都沒資格,也沒有多少機會參加政治活動,何必還要用‘禮’來約束他們呢?”
“刑不上大夫”並不是指貴族犯了罪也不能處罰,而是指不要用“五刑”來處罰。
“五刑”都是肉刑, “墨”就是在臉上刺字, “劓”就是割鼻子, “剕”就是砍掉腳, “宮”就是閹割, “大辟”就是砍頭。
大夫是什麼人?那是要經常出席各種公眾場合,代表國家形象的一群人。你讓滿身寫著“屈辱”兩個字的人如何面對百姓?如何面對“國君”?
當年秦惠王犯罪,他的叔叔兼老師公子虔代行“劓刑”,從此就再也沒臉見人了。
要知道,古代官員莫名其妙“被犯罪”的事太多, “五刑”等於堵死了這些人的政治前途,這既不合理,也不合情。所以,孔子反對對大夫施行“五刑”。
以上就是“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完整概念。
這裡面有階級歧視嗎?雖然它涉及了階級的概念,但本質上孔子是就當時的實際情況,而提出了符合現狀的“提案”,絕不是為了歧視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