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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光緒年間

地點:四川洪雅縣

事件:民女告父

“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後來楊奉貞嫁夫汪大江。

她的丈夫是個木匠,一貧如洗。兩人雖然不是天造地設的一對,但兩人結婚後生活幸福美滿,是很多人理想的結婚生活。可見愛情是神聖的,是超越一切的。

然而好景不長,楊奉貞的父親嫌貧愛富,他一直逼著女兒離婚再嫁。女兒哪裡肯從,被富貴套上枷鎖的父親哪裡懂得,竟然將砒霜放在酒裡,就這樣毒死了善良、老實、憨厚的汪大江。汪大江到死都想不明白,平時對他以禮相待的岳父大人為何這樣做,他這一走,她不就成為了寡婦嗎?這讓貞兒怎麼活?

楊奉貞得知自己丈夫被父親毒死後,悲痛欲絕。唯一支撐她活下去的信仰就是,絕對不能讓壞人逍遙法外,哪怕這個壞人是她的父親,她都一定要還汪郎公道!

衙門外,立著一名十分年輕雪白的身影,憔悴而消瘦,閃著晶瑩淚光的雙眼,迷茫卻又堅定,在擊鼓鳴冤的時候,雙手彷彿打出了千軍萬馬的氣勢,她就是楊奉貞,一名可憐的女子,讓人愛惜的人兒。

賴縣令整理好官府,直呼升堂,衙役們的“威武”聲頓時氣吞山河。賴縣令威嚴的問:“臺下所跪何人,狀告何人?”女子悲傷的答:“民女楊奉貞,狀告生身父親!”當賴縣令明白緣由後,心中罵了無數道:哪裡有這樣的岳父,手段如此殘忍至極,品性如此豬狗不如。當他正想要傳喚犯人時,驚覺狀告生身父親,這不符合倫理道德啊,如果我受理了,豈不是官位不保?於是驚堂木一拍,“楊奉貞,你可知道,天下之人無不是父母所生,狀告生身父親,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這怎麼可行呢?退堂!”

楊奉貞一心為夫報仇,根本毫不畏懼,不服道:“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怎麼能夠讓兇手逍遙法外?縣裡不準,我就告到府裡;府裡不準,我就告到省裡;省裡不準,我就上京告御狀!”賴縣令聽後十分無奈的說:“上面也是這個理。”楊奉貞不信,固執道:“要是告得準怎麼辦?”賴縣令胸有成竹的喝道:“要是告得準,本縣就從你的胯下鑽過,受胯下之辱。”

楊奉貞離開洪雅縣,帶著既然此生不能再與你廝守,定要為你伸張正義的信念,遠去了。來到嘉定府時,知府拒不受理;來到四川省按察司,臬臺大人也不準,果然如賴縣令預料的那樣。

一不做二不休,楊奉貞只好上北京告御狀。可這又談何容易!一位年輕女子,隻身一人,從四川到北京,千里迢迢,路途兇險,這得需要多大的信念啊?可她早已不怕千山萬水阻擋,就怕不能伸張正義。一路向前,她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希望。就這樣,她硬是從四川來到了大北京城。

其實,告御狀並不是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那麼容易,古時候為告御狀不知道死了多少人。一般皇帝的金鑾駕出行,有幾千名帶刀護衛前呼後擁,一旦發現有人擋駕,就地格殺勿論,可楊奉貞還會懼怕嗎?

有天下午,她看見一頂八抬大轎,以為是皇上,便“人生自古誰無死”,頭頂狀紙,跪地喊冤。事有湊巧,物有偶然,轎中並不是皇帝,而是恭親王。於是乎王爺把狀紙帶進宮中啟奏了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想要不了了之,但王爺卻巧妙的說:“原本區區民女喊冤,是不應該驚動太后的,然而遠離京城,老佛爺正可藉此宣揚聖德,使邊遠府縣,都知仰太后恩德啊!”好話誰都愛聽,最後慈禧太后御賜玉石板凳給楊奉貞,讓她帶回四川為夫申冤,弘揚正義。

不管慈禧太后在後人眼中是如何腐敗無能,但她的這個做法還是應該讓我們叫好的。

從這個故事當中看來,我國古代的法律其實有很多漏洞。有的平常百姓利用這些漏洞來逍遙法外,富人可以有錢能使鬼推磨,而達官貴人根本可以說是無視律法。但儘管如此,法律還是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平民百姓的權益,積極作用遠遠大於消極作用,並不是沒有可取之處。從古代到現代,法律的不斷進步,我們都是看在眼裡的。

千百年來,白雲悠悠,滾滾歷史,故事何其多,所幸能夠遇見你們,感謝支援。

#「閃光時刻」主題徵文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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