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說到,北美殖民地獨立是從“郵票”開始的。
懂點歷史的朋友馬上就會罵街。世界上第一張郵票是19世紀中葉出現的“黑便士”,美國獨立是18世紀的事兒。你這叫歷史虛無主義。其實導致北美殖民地分裂的誘因是印花稅。雖然不是真的郵票,但形式上跟郵票非常相似。
這事追根還得追到英法在北美的戰爭。戰爭讓英國背上了近1.5億英鎊的債務,當時的1英鎊大約摺合中國三、四兩庫平銀,這筆債務相當於5、6億兩白銀。咱做個對比,滿清的庚子賠款總額是四億五千萬兩。您想想中國多大英國多大。這筆國債對英國來說有多沉重,就很清楚了吧。
為了減少財政赤字,英國決定對殖民地徵稅。在1764年,英國透過《糖稅法》,規定從“國外進口”糖、紡織品、咖啡、紡織品、朗姆酒都要加收關稅。您聽聽這就不叫人話,殖民地是不是英國?殖民地銷往本土的,怎麼能叫“國外進口”的呢?這條法律從法理他是講不通的。
但是呢,這您可注意了,這點是殖民地獨立最有意思的地方。英國本土透過這條法理上站不住腳的《糖稅法》,殖民地確實反對,好幾個州都派了代表請願,但事鬧得不大。
1765年,英國再次推出《印花稅法》,規定一切紙張上都必須張貼印花稅票。這個稅比糖稅在法理上更站得住腳。但是殖民地卻因為這個稅炸了。
北美立刻出現了“自由之子”之類的激進組織,用暴力反對印花稅。這幫人砸稅務局、燒稅票,對稅務官員進行人身威脅,甚至往稅務人員身上潑柏油貼羽毛拉出去遊街……等到當年11月該實行《印花稅法》的時候,整個北美殖民地已經找不到任何敢站出來當稅務官的人了。
您看有意思麼?《糖稅法》實際上更站不住腳,侵犯了更多人的利益。《印花稅法》從法理上多少好一點,侵犯的利益面也比較小。但《糖稅法》的時候殖民地沒炸,《印花稅法》一出殖民地就炸了。難道說北美殖民地的人民群眾是屬恐龍的,反射弧太長,反射了一年才反射過來?
根本不是。您看看《印花稅法》損害的主要是什麼人的利益?這個稅是沖印刷品去的,受衝擊最大的是法律界和出版界。對他們來說,每張紙成本要增加幾個便士。這倆一個是負責耍嘴皮子的,一個是負責傳播的。法律界負責強詞奪理,出版界負責把法律界的歪理傳播到整個殖民地。這兩塊料攪合到一塊兒,您琢磨這事兒能好得了麼?
當時有個叫帕特里克。亨利的律師,在反對《印花稅法》的時候公然稱:“凱撒有他的布魯圖斯,查理一世有他的克倫威爾……”懂歷史的都知道,布魯圖斯刺殺了凱撒,克倫威爾砍了查理一世的腦袋。這話完全可以視為煽動恐怖主義和叛國,擱今天要是哪個美國人敢在臉書、推特上這麼說話,封號是輕的,沒準國土安全域性就得找他喝咖啡。但當時北美殖民地報紙卻對他提出的理念做了詳盡報道。這幫人怎麼回事您大概就明白了吧。
到今天了,美國滿世界下耗子屎,靠的也是這兩撥兒人。咱們中國,也是這兩撥兒人裡出的公知最多。為什麼?人家美國那是有家傳的,美國成立之前就已經開始玩兒這套了。
1765年10月,9個殖民地派代表到紐約召開了一個反《印花稅法》的會議。在這個會議上,殖民地這幫人的法律專業素養表現得淋漓盡致。他們沒有把眼光釘在《印花稅法》上,而是抓住了英國政府對殖民地徵稅的法理漏洞,提出一個概念叫做:無代表,不納稅。意思是說因為英國議會里沒有殖民地代表,所以殖民地無法向議會主張自己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英國議會無權單方面宣佈向殖民地徵稅。
英國議會什麼反應呢?他們當然想繼續把徵稅這個事推下去。可實際情況是根本沒人敢接這個活。沒辦法,1766年,英國國會宣佈廢除《印花稅法》。但是針對北美殖民地提出的“無代表,不納稅”原則,英國議會又出了份公告,稱英國政府有權利約束殖民地。
既然《印花稅法》取消了,殖民地和英國政府之間的關係,能不能有所改善呢?
咱們下回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