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十二年》講到,岳飛能打仗,給一頂軍事家的桂冠也不為過。又生逢其時,在南宋初年那個大動亂的背景下,憑藉著宋金戰爭的宏大舞臺,演出了有聲有色的戰爭活劇,為風雨飄搖的南宋王朝抹上了一道陽之色。
“平心而論,官家對岳飛曾經是相當器重的,每次岳飛入朝覲見,官家要單獨召見,有時甚至在“寢閣”引對,以示親密。但紹興七年的兩件事卻宣告了他們之間蜜月的結束。先是因官家出爾反爾,不肯讓飛合兵北伐,飛一氣之下鬧情緒,自說自語地跑到廬山去為母守孝,有“要君”之嫌。到了秋天,飛上書建議立官家的養子趙瑗為皇儲,又犯了宮闈大忌。官家警覺起來,開始把飛擺到了對手的位置上。”
自古君疑臣則誅,臣疑君則反。官家提筆下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大理寺關於嶽案的判決中照例有“家產籍沒入官”的內容,秦檜的小舅子王會負責抄岳飛的遺產。
抄沒清單詳錄如下:錢:三千三百二十二貫八百六十三文;田:七頃八十八畝一角一步;地:十一頃九十六畝三角;水磨:五所;房廊草瓦屋:四百九十八間;另有麻布和絲帛三千餘匹,米麥五千餘斛。後世認為,岳飛的家產遠遠多於這些,那麼都到哪裡去了?用於補貼軍需了,那都是士兵身上的衣服和碗裡的飯食。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次年降旨為岳飛平反。淳熙五年(1178年),宋孝宗為岳飛追贈諡號“武穆”。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年),追封為鄂王。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年),改諡“忠武”。千百年來,民間廣為傳頌岳飛精忠報國,心昭天日的愛國壯志。各地修建了諸多岳廟祭祀他。河南湯陰的岳飛廟和杭州西湖邊的嶽王廟,是全國諸多岳廟中最具代表性、規模最大的兩座。
岳飛(1103-1142年)出生在湯陰,湯陰岳飛廟中儲存的歷代碑刻193通,其中最早的宋碑、清乾隆皇帝的御碑和明代書法家董其昌的書碑最為著名。明代天啟年間(1621-1627年)刻立的《中烈廟增建五祠記》的碑文最為珍貴。相傳,岳飛廟牌樓建成後,要當地官員題字,這位大人遲遲寫不出來。一天夜裡作夢,正欲執筆題字,岳飛走了過來,把著他的手寫下“忠”、“孝”二字。他驚醒過來,立刻掌燈墨,一揮而就。官員把這段故事如實地刻寫在“忠”字下款,其文字至今猶存。
杭州岳廟是祠墓合一的祠堂建築群。1142年,年僅39歲的岳飛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在臘月二十九日害死在大理寺內。大理寺獄卒隗順冒著極大的風險將遺體連夜背出錢塘門,偷偷埋葬於九曲叢祠附近的北山之麓,並立了一塊小小的墓碑,詭稱“賈宜人墳”。宜人是官員命婦的一種名號,“賈”者,假也,這樣既不引人注意又有利於日後辨認,並以岳飛生前常佩的玉環和枷鎖上的封皮為殉葬之物,墳上栽棵橘樹為標誌。1163年宋孝宗為岳飛平反,隗順的兒子才把岳飛安葬的情況上報朝廷,皇帝決定為岳飛父子重新修墓、將其遺骨遷葬於今址。
《宋史》載,岳飛是個忠孝雙全之人,母親有病,他親自熬藥;母親病逝,他三天不吃不喝。皇帝要為岳飛建別墅,他說:入侵國家的大敵還未打敗,怎麼能先經營自己的小家?有人問他什麼時候才能天下太平?他回答說: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死,天下就太平了。岳家軍紀律嚴明,拿老百姓一縷麻繩捆柴者殺頭;夜間部隊露天宿營,老百姓開門接納,無人敢入;軍中的口號是“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
岳飛廟內,還有他手書的“還我河山、精忠報國。”龍飛鳳舞,瀟灑大氣。它讓人們從中品味出了大將風度和陽剛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