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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於1959年底至1960年初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時說:

“李斯的《諫逐客書》,有很大的說服力。那時候各國內部的關係,看起來是領主和農奴的關係,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戰車、武士。”

1964年8月30日,毛主席在談話中說:

“李斯是擁護秦始皇的,思想上屬於荀子一派,主張法后王。后王就是齊桓、晉文,秦始皇也算。”

毛主席曾表達過這樣的意思:秦始皇用李斯,李斯是法家,是荀子的學生,荀子是儒家的“左派”。顯然,毛主席認為儒家中的右派是孔子、孟子。這種劃分的依據在於,是“取法先王”還是“取法后王”,也就是說,是遵守祖宗成法還是創新變法。因為荀子學說中汲取了法家的成分,李斯在實踐上又體現了法家的精神,是“主張法后王”的,是“擁護秦始皇”統一大業的,幹了一番前人沒有幹過的大事業,因而毛主席讚賞李斯和他的老師荀子。

李斯(約前284-前208),字通古。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蘆岡鄉李斯樓村)人。李斯出於個人喜好,在追隨荀子之時便明確表示要學習“帝王之術”。他關注的只是荀學中的一部分,並非全盤接受荀子學說。李斯對老師荀子思想學說有吸取也有揚棄,而對同門師兄韓非的理論則完全信服。韓非強調政治效用的立論角度,無疑切合尋求“帝王之術”的李斯心理,成為李斯在荀子之外的又一思想源泉。李斯將韓非觀點譽為“聖人之論”、“聖人之術”,認為這是一種治天下的“帝道”。可以說李斯對法家學說的最初認識便來自於韓非,韓非的觀點及法、術、勢等一套行事方法被李斯全盤接受,韓非法家學說建構了李斯政治思想的主體框架。

李斯學業完成之後,經過對各國情況的分析和比較,認為要擺脫“卑賤之位,困苦之地”,必須“得時無怠”,立即到西方的秦國去。前247年,李斯來到秦國,正趕上秦莊襄王病死,而繼位的秦王嬴政尚年幼,秦相國文信侯呂不韋當權。李斯遂投到呂不韋門下當“舍人”,很快受到器重,被邀參與編寫《呂氏春秋》,並被任命為秦王嬴政的侍衛官——“郎”。此後,李斯利用接近嬴政之便,多次陳述自己的政治主張。他向嬴政上書,描繪了“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的宏偉藍圖,詳盡分析了天下必然統一的歷史大趨勢,並且指出:秦國已具備統一天下的條件,六國實際上已降到秦的郡縣地位了。憑著秦國的強大和秦王的才幹,可以像炊婦掃淨灶臺一樣,吞沒諸侯,統一天下。他強調:這是經過秦國幾代君主長期努力使之發展起來的大好形勢,不能緩失良機呵!這正與贏政兼併六國“成帝業”的雄心壯志相合。嬴政非常高興,相恨太晚,立即拜他為長史。後來,由於他的建議產生了卓著成效,秦王又任用他為客卿。

前238年,秦王嬴政加冕親政,發生了嫪毐叛亂,翌年呂不韋免相遷往河南。因呂不韋的門客多為“客卿”,所以秦國的一些宗室大臣要求秦王“一切逐客”。兼以又發生了一件事:與秦接壤的東鄰韓國派來了一名說客,是位水利專家,名叫鄭國,他竭力向秦王建議在關中修一條長達三百里的灌溉渠(這條渠後來修成後,稱為“鄭國渠”,也叫“鄭渠”)。這似乎是為秦國著想的,但其目的是想讓秦國把人力、物力投入到這一大型水利工程上,拖住秦國,使其無力出兵東伐,因此從根本上說是替韓國著想的。不久,這件事的內幕被捅了出來,秦國的宗室大臣們於是藉此大做文章,紛紛向秦王反映說,其他諸侯國的人入秦做事,人人都心懷各為其主的不可告人的目的,都是壞傢伙,應“一切逐客”,把他們一個不留地驅逐出境。一時,“排外”言行甚囂塵上,秦王於是也下了“逐客令”。李斯是楚國人,當然也在被逐之列,在此情形下,他給秦王上了一份著名的《諫逐客書》。

李斯上書中回顧了春秋戰國以來秦國曆史上四個輝煌的時期:秦穆公用了百里奚等人,稱霸西戎;秦孝公用了商鞅,變法殷富;秦惠文王用了張儀,擴大版圖;秦昭王用了范雎,奠定帝業。這些智謀之士都不是秦人,而是客卿,他們於秦是有大功的。李斯又以帝王所喜好的珍寶美女來自四方所獻,不過只在於“快意當前”而已,秦王的目標應該是“跨海內,制諸侯”,沒有“術”怎麼能成功?沒有人才又怎麼能成功?如果“不問可否,不論曲直,非秦者去,為客者逐”,那就是損害自己、資助敵國的不智之舉,“求國無危,不可得也”!

李斯的《諫逐客書》出發點是為秦國考慮的,就事論理,頗具氣勢,正如毛主席所評“有很大的說服力”。秦王贏政被這篇上書所打動,馬上廢除了“逐客令”,並派人追至驪邑召回了李斯。

秦王撤消了“逐客令”後,李斯屢建功勳,被提升為廷尉(全國最高司法長官)。他所擬定的統一六國的“遠交近攻”的戰略方針,和先發動強大的政治攻勢、再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擊破的建議,都得到秦王的賞識和採納。李斯成為秦王進行社會變革、堅決推行法家路線和完成統一中國大業的強力助手。在李斯的輔佐下,秦王嬴政僅僅用了十年的時間,就先後滅掉六國,於公元前221年建立了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制的封建帝國——大秦王朝。

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他繼續輔佐秦始皇,在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面,屢建奇功。秦朝的郡縣制、三公九卿制等一整套封建中央集權制度,就是李斯設計和推行的,這從根本上剷除了諸侯王國分裂割據的禍根,對鞏固國家統一,促進社會發展發揮積極作用。李斯還及時地向秦始皇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並親自主持這一工作。他以秦國文字為基礎,廢除異體字,簡化字形,整理部首,形成了筆畫比較簡單、形體較為規範,而且便於書寫的小篆(也稱秦篆和斯篆),作為標準文字。他還親自用小篆書寫了一部《倉頡篇》,作為範本,推行全國。此外,李斯還在統一法律、貨幣、度量衡和車軌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貢獻。李斯主持制定的《秦律》,其中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問答、式、廷行事等多種。其內容包括行政機構設定、官吏任免、軍事、外交、司法、社會治安、監獄管理、徭役戍邊等,並且每項法律都有具體實施的辦法和規定。這部法律的實施,不僅在當時史無前例,而且對以後歷朝歷代制定法典都有巨大影響。

毛主席認為李斯的政治思想特徵在於“主張法后王”。李斯在初說秦王時,按照歷史的演進,把秦的發展史分為穆公時期、孝公時期和當今時代三種情形、三個階段,以此來說明先王不足法,應根據不同情勢採取不同的策略和行動,而不能恪守陳法,刻舟求劍。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李斯為了反駁洙泗儒學的代表人物淳于越提出的“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的觀點,給始皇帝上書說“古者天下散亂,莫能相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明確指出古代的習慣和法則,並不一定就是指導當下政治實踐,有時甚至是有害的。而當淳于越高舉“師古”的旗號,用“周、殷之千餘歲”來論證諸侯分封制的合理性時,李斯當即指責這是“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並隨後參與制定了“使天下無以古非今”的政策,並最終產生了“收去《詩》、《書》百家之語”、“明法度定律令”、“同文書”等“皆以始皇起”的制度改革和創新。然而,李斯的“薄古厚今”和“法后王”的政治哲學,蔑視對傳統文化的繼承和整合,在文化傳承和整合上破壞了獲得舊勢力和士人廣泛認同的基礎,為秦朝的迅速覆亡埋下了禍根。

對“厚今薄古的專家”秦始皇頗為讚賞的毛主席,對於“擁護秦始皇”的李斯及其“薄古厚今”、“法后王”的政治主張,當然是有好感的,因而他在談話中常常提到並稱贊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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