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和大家聊一聊太監這種封設社會的產物,我一說“太監”可能有的朋友覺得不對了,說“太監”這個稱呼是猴年馬月才有的啊,那我們就先來理論理論“宦官”和“太監”到底是不是一碼事。
宦官制度歷史悠久,從先秦時期就有,《禮記》中早有相關的記載,就是指侍奉皇族的男性,一開始啊,也不全是閹人,到了漢光武帝,《後漢書·宦者傳序》:“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不復雜調它士。”這個職位就全部是閹人了。而“太監”出現得比較晚,原本的含義是指宦官中層次比較高的官員,他最早出現在唐朝時期,是從品級比較低的“少監”,一步步向上提的。
明朝時期呢,宦官的權勢滔天,光我們熟悉的就能數出很多個,魏忠賢、汪直等等,因此旁人巴結宦官,就會眼巴巴去奉承稱呼他們為太監。久而久之,到清朝時,宦官和太監也就沒有本質區別了,只要是供職於宮廷內部的閹人,都叫做太監,根據分工不同賦予不同的名稱。
一說太監必然會提到他們悲慘的命運,也有很多人專注於調侃他們變態的心理,比如很多太監對殘缺的東西非常在意。其實很多宦官是頗有才華的,尤其是在明代,太監學堂是專門請有名望的大儒來講學,許多宦官精通君子六藝,除了在政治上,還在其他方面很有才華,比如說設立西廠的汪直,十幾歲就當特務頭子,也能帶兵,再比如下西洋的鄭和,外交、軍事,以及意志力都異常強大。
這種為了保障統治階級的權益而做出的反人類的舉措,顯然是封建社會人道缺失的象徵。直到辛亥革命時徹底被廢止。閹割的手段非常殘忍複雜,當然不是一刀就能了事的,有一些是被拐賣或者因為重罪閹割,還有一些是自願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他們為什麼選擇這條路呢?
很多是生活所迫。上世紀有一位當過太監的當事人這麼說,因為有個遠方親戚當了太監,家裡便買了地,拴上了騾子,他家裡很羨慕,他說“當太監真正‘出息’了的,一千里難挑一個,可人總是往亮處看啊!”
往亮處看,說得非常令人揪心,我每次讀到這種舊時代的記錄,放下書本,就有鬆一口氣的感覺,想要更好地珍惜現在的生活,不知道這種感受能不能傳達給你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