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漢高祖斬丁公忘恩負義 (總第十八)

能以大義駕馭天下的人,他所秉持的只能是“講誠信、行大義”這樣的普世原則,從沒有聽說過玩弄權術也能行大義的。把“義”運用為“術”,那麼,義的本意必然受到傷害。我們所謂的“義”,是指完完全全出自於人的內心的那麼一份“良知”。“良知”,顯然不是一般人都能輕易理解透徹的一般性的概念;當一個人明明內心有所不安,而又要強行為之,還把它標上了“義”的名號,那麼,天下人都會認為:所謂“義”,就是讓人去違揹人性。這就極不合情,也不合理了。

楚將丁公放過漢王劉邦,是在劉邦處境極為窘迫,極其艱難之時,等到戰後丁公前來投奔漢王朝時,已擁有天下的劉邦毫不遲疑地,讓人押著他遊行示眾,然後將其斬殺。試問:人難道可以因人在自己處於絕境時放了自己一馬,就可決絕地認為:這樣做的人,就該殺,而且,必須殺之而毫不猶豫?

我們回放一下本事件在當時的那個片刻:

丁公,是季布的舅公,他同季布一道,都是項羽手下的將領,他們曾經並肩戰鬥,在彭城西面追擊並圍困過漢高祖劉邦。在與丁公部短兵相接之時,劉邦所在部隊敗下陣來,被苦苦追擊,在感覺事態極度危急之時,便回頭對追兵的領兵將領丁公喊話:“兩個好漢難道一定要相互為難、困鬥麼!”丁公思索片刻,於是領兵撤還。等到項羽被滅,丁公來謁見高祖,高祖當即派人把丁公拉到軍營中示眾,對手下說,“丁公身為項王的臣子卻不忠誠,他是使項王失去天下之人!”然後,把他殺了,並警示說:“這是要讓後世為人臣子者不去效法丁公!”

追殺劉邦,完全可以手起刀落斬下劉邦頭顱的丁公,放了劉邦一馬,事後反因其故被劉邦所殺

對於這個故事,《資治通鑑》的作者司馬光在“臣光曰”後說了一大通,歸結為一句話:丁公這樣做不是“良臣擇主而待”,而是為自己留一條後路,所以該殺。

唉,棄暗投明,為自己留一條後路,自古以來跟隨他人打天下者誰不如此? 為此,王夫之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典型的忘恩負義,非正義之舉。”無論劉邦作何說,無論司馬光如何詭辯,說得如何如何的堂而皇之,都是偷換概念,王夫之稱之為:“把‘義’運用為‘術’,是假借‘義’之名,以圖個人私利。”

在下令誅殺這位曾放了自己一馬的丁公的那一刻,身為一代英明天子的劉邦,他真的就忘記了丁公對自己的免殺之恩,真的在他心裡就不把丁公的做法視為之有德之行?難道沒有一點於心不忍之情?

丁公謁見高祖,高祖派人把丁公拉到軍營中示眾

劉邦不可謂不英明,不可謂無大略,只是明主也是人,他突然轉換的身份,抗秦隊伍裡一個不太知名的小人物,最終擁有了天下,於是,大封天下的同時,他更需要殺人祭旗,他舉“義”為旗,以昭示天下,他會如何懲戒人臣的對君主背叛。於是,劉邦曾請求“互不傷害”的“兩個好漢”之一的丁公,那個對他有免殺之恩的人,被他這個“好漢”給傷害了,只為殺一儆百,防止以後有人叛主。明明是他自己已先辜負了另一個沒有傷害他,因此而對他有救命之恩的“好漢”,居然還能堂而皇之地宣稱,他之所以如此絕情,是要維護天下公義。也正因為如此,當他這個“好漢”舉“義”為旗,假借“義”之名以圖個人私利得逞,殺害另一個“好漢”之時,他人心之中的那一點人不可或缺的“憐憫之情”,自然也就蕩然無存了。

劉邦心存惡念,斬殺了有恩於己的丁公,只為防範臣子叛主。

“義”,既指天下之大義,同時也指以“人”作為個體,即自然屬性的人心之中必然存在的,那個叫做“情義”的東西。所謂“情義”,具體表現為出自於天性自然的喜怒和恩怨,而不是帝王慣用的政治操弄,其所表現出的恩威兼施。丁公戰後求見,完全是出自於自然本性,而他劉邦,此刻已是天之子,對待有恩於自己的丁公,也應該用純粹出自於天性自然的所謂“喜怒恩怨”來接待;丁公還不是他的臣子,不該玩弄對付自家大臣時所用的恩威兼施之術,應秉持有恩報恩,有德報德之心,德威和刑賞,不應夾雜私利於己的念頭。然而,劉邦此時一心要讓天下人明白:為臣不忠,必然被誅,從而讓人不敢有所不忠。問題就在於,偷換概念的同時,他也使得自己違背了內心自然存在的,只要是人就必不可缺那一份“感恩之心”。

先已喪失了代表著人類良知的“憐憫之情”,後又放棄了人類與生俱來應有的感恩之心,劉邦就只能詐稱自己是在行天下之公義;而實際上,他要收穫的只是個人之私利,絕非公義。如此一來,“義”,不就成為了傷害“仁”的一把斧子,不就成為了他謀取個人私利的一個幌子?

劉邦赦免了曾與丁公並肩圍堵他的季布,予以重用,值得讚許,此舉足以起到勸勉臣子盡忠的效用;而在對待丁公這個問題上,在他的那個堂而皇之的理由之下,廢而不用即可哇!為什麼要將其殺害呀?

季布的銀幕形象,一臉茫然

劉邦斬殺有恩於己的丁公,只會起到一種不良垂示作用:引導後世天下治人之人,只要是對己有利,忘恩負義又何妨?

或有人會說,漢高祖這樣做有他的道理,即使不合道義,對他而言,白璧微瑕而已。說的是,只不過,這個“瑕”,是一條活生生,不該枉死的人命,且還是有恩於己的“好漢”的命,而這個人成了他政治操弄的犧牲品,於是這個“瑕”,就有了極其惡劣的不良垂示作用。

為玩弄權術,就把對自己的救命之恩完全無視,反將恩人殺害,那麼,以後治人,如果不靠刑戳等高壓威嚇,他劉邦作為君父的所謂浩蕩之恩,其他人又憑什麼不可以效仿,也忘他一個一乾二淨?

結論,劉邦斬丁公,是夏商周三代以後,人主違背內心本源之良知,心藏惡念,以行“義”為名,實為謀取一己私利的惡性範例。

44
最新評論
  • 毛新宇妻子劉濱:剪了短髮,嫵媚成熟,戴上口罩也遮不住高顏值
  • 以身殉報,一樣飄萍身世;為國捐軀,千秋白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