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PK臺#
01
朋友橘子最近因為房子一事和父母產生了衝突。
橘子一直未婚,在這座城市打拼了將近十年的她,前前後後攢下來二十五萬塊錢,眼看今年的房價跌了不少,她便鼓起勇氣首付了一套二手房。
雖說房子的面積不大,但好歹在外漂泊多年也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再也不用擔心租房遇到房東不續約時被迫換房的窘迫。
順帶著又發了幾張房間的照片,以及小區的位置。
未曾想,就是這一條說說,成了她和父母爭吵的“導火線”。
父母看到以後,打電話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劈頭蓋臉指責她,這麼大的事為什麼不提前和他們商量?
橘子耐著性子解釋:自己前一段時間剛被房東趕出來,好不容易遇到了一套不錯的房子,再加上手頭寬裕,房價也能接受,就想著趕緊抓住機會,要不然,以她的經濟條件,過了這村就沒這店了!
誰知,父母聽到後非但沒有一絲理解,反而問她,房子還能不能退掉?
“你弟去年蓋新房讓你資助你就拿了三萬塊錢,自己買房倒是大手一揮!你這樣,閨女!你看可不可以和人家商量一下,哪怕給個兩三萬塊錢,咱把這房子退了!你一個女孩子家,沒結婚要什麼房子,以後還不都是給了外人!要不然,你把房產證加上弟弟的名字,也算是給了咱自家人。”
父母的話讓橘子頗為不滿:
“怎麼就是外人的了?就算是結婚,這也是我的婚前財產,以後和婆家人吵架,對方要是讓我滾,我還有處可去!這是我給自己的婚姻保障!再說了,弟弟都多大了?馬上要結婚的人了,他難道還養活不了自己?以前我總是聽你們的給他錢花,以後再也不會了。”
橘子的這些話讓父母瞬間炸了毛,尤其是母親,更是直接罵她“翅膀變硬了,養了這麼一個白眼狼!以為自己在城市買了套房,就開始忘了本,又是嫌棄自家弟弟,又是忤逆父母,有本事以後她就別回老家……”
聽著電話那邊父母大聲地責罵,橘子的心碎了一地,她沒有想過父母竟然會有如此大的反應,更不明白自己到底錯在哪裡?
這些年,為了多掙一點錢,她除了銷售以外的工作從來不做,別人拿到提成會好好犒勞自己,可她卻只能寄給父母,給弟弟交學費。
想到雖然家窮,但父母畢竟省吃儉用供自己讀了大學,因此,一直到四年前弟弟大學畢業,她每個月多多少少都會寄一些錢。後來,弟弟步入了社會,有了工作,她才斷了資助弟弟的念頭兒,開始有了買房的想法。
本來買房前橘子也曾想過萬一錢不夠,再找父母借一點,但看到父母的反應後,除了心塞至極,她還有一絲慶幸:還好沒有提前給父母說自己要買房的想法,要不然,她真不知道父母會怎樣阻止她。
02
橘子和我說起這件事情的時候,問了我一句:“我這樣做真的是自私嗎?是忤逆父母、不懂得感恩嗎?”
我回復她:怎麼會!
每個人都有做選擇的權利,也有讓自己過得好的自由,只要我們依靠自己過上了美好的生活,沒有危害、妨礙到他人,也沒有侵佔別人的利益,怎麼能稱為自私呢?
至於懂不懂得感恩,不是看聽不聽父母的話,而是取決於我們在言談舉止中對父母所做的事、所說的話以及所做的陪伴!父母也是人,也有思想、認知偏執的時候,我們能做的就是,在他們一意孤行又充滿偏見之前,保持自我,並努力過好自我,同時,力所能及地去回饋、幫襯父母,而不是不切實際的言聽計從、一味付出。
其實,不只是橘子的父母,有很多父母,也包括我的父母,都會認為女孩子婚前不應該給自己買房。
他們之所以會有這種觀念,一方面是“重男輕女”思想在作祟,總覺得女孩子早晚都要嫁出去,有這些錢,可以幫襯家裡,或者幫扶自己的兄弟,總比嫁了人,都給了男方的好。
另一方面覺得是“沒必要”,畢竟結了婚男方會準備房子。
03
記得我當時結婚之前,也是利用自己攢下的錢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不過,因為錢不夠,我還開口找父母借了五萬。
我的父母,也是阻撓了一番,他們倒不是覺得我留下這些錢要幫助弟弟(我弟弟結婚比我早,父母也早早給他買好了房),而是認為以後結了婚,我的房子就是給丈夫的。
其實,我可以理解他們這一代人的思想,暫且不說他們對婚姻法一無所知,僅憑著一直所處的那個環境,以及周圍人都這樣的認知,他們就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只要結了婚,不管房子是男方買還是女方買,都是給男方的。
對於父母這樣的觀點,我的做法是:解釋了一番後,見他們依舊不為所動,於是就不再多費口舌,僅僅問他們是否願意支援我,如果願意,我會盡快、並且多還一些錢,但他們若是不同意,我也不會抱怨,因為我已經成年,也可以自食其力,他們沒必要再給我花錢。
我的父母見我態度堅決,聽不進去他們的勸,在責備了我幾句“太倔”之後,還是借給了我五萬塊錢。
後來,他們是什麼時候意識到我的做法正確呢?除了這幾年房價大漲,更為主要的是,我坐月子期間和婆婆起了衝突。
我婆婆是有些重男輕女的,看到我生的是女兒後,她在醫院直接當著我母親的面兒說了一句“真不爭氣”,接著就回了家,再也沒到過醫院。
我母親當時非常生氣,我雖然也生氣,但看得也開,既然婆婆不待見我和女兒,那出了醫院我回自己的小窩不就行了,省的和她見了面,心裡都不舒服、置不完的氣。
04
好在我那時有先見之明,臨產前的兩個月房子便不再出租,記得我母親當時一邊打掃房間一邊感嘆:還好咱有自己的房子,看你婆婆那樣,要不然你坐月子怎麼過啊?
大概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再在她和父親面前,提房子的事,包括打算給女兒買房,他們不僅不再阻止,反而還會主動建議我買在哪裡,要買多大。
為人父母,總是見不得自己的孩子在外被人欺負,尤其是女孩子,遇到了一個好婆家,是緣分也是幸運,但如果遇到脾氣不合的婆家,那麼,自己有的資產絕對是一種“絕處逢生”的底氣。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理解女兒婚前買房,有些父母,就算是知道女兒婚後與婆家人不合這種可能,也會想方設法地反對女兒買房,因為在他們眼裡,女兒只是給兒子“使用”的工具,是要為兒子做“貢獻”的。
對於這種父母,作為女兒,要有明確的是非觀念,如果父母聽不進去勸,執意認為你不幫助自家兄弟就是不孝,那麼,不如不再解釋,坦然地做好自己。
對父母,女兒永遠都有孝敬的責任與義務,但對兄弟,幫不幫全在於自己,沒有誰可以道德綁架你。
就像婚前買房這件事,如果女兒花的是自己積攢下來的錢,那麼,買不買、加不加名字都在於你自己的決定,不用有任何心理負擔。
“揹著父母首付了一套房,看到他們的反應後,我心塞至極!”
有時候,父母的態度也不必太往心裡去,他們或許是思想落後,理解不了年輕人的行為,也不用太過計較,僅憑父母一次的作為就在心裡埋下了仇恨,抹掉了他們曾為我們所做的付出。
任何時候,作為成年人,我們都要對自己負責,至於父母,若是在有些事情上改變不了他們的看法,也說服不了他們,那就隨性而為、不再強求,但,一定要給自己留下選擇並做決定的權利。
要知道,生活,從來都是靠我們自己去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