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城市發展的很快,城市規劃隨著經濟發展而改變,如果你家的房子正好在城市規劃建設的位置上,那這套房就很值錢了。不少人是靠著這種時機發達的。
李小姐有一套父親給她的房,正好在城中村,那裡有很多來打工的人要租房,李小姐自己在外地工作。於是李小姐把房子交給中介讓那邊幫李小姐把房子租出去。李小姐跟中介簽好是租兩年。
李小姐今年工作有調動,調回了這邊,剛好這邊有套房子也不怕沒地方住。李等到合約差不多結束的時候,李小姐去找中介把房間要回來。沒想到自己把房子給中介出租,現在收回來中介那邊說不同意,說是李小姐沒有提前通知要解約,合約上有規定合約結束前,沒有提前告知預設為續約三個月,這點中介沒強調過,李小姐根本不清楚有這一條。但是中介卻說:合同上都寫明瞭,是你自己籤的,我們按照合同做事。
中介方面表示,李小姐現在拿著合約找上門,就是違約。李小姐收中介的錢是2000元一個月,中介出租出去收租4000元。如果李小姐現在違約要賠償違約金和這三個月中介損失的租金加起來要8000元。李小姐覺得被中介坑了,自己錢沒收到反賠8千,簡直白白給中介送錢,但中介方面說他們是按合約做事。李小姐說不過中介也不想事情搞大,只好自己出去租房住兩個月再回來收這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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