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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住建部發布《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公攤面積在內地就開始實行了。這25年間除了房價飛漲以外,公攤面積也在年年上漲,有些樓房的公攤面積甚至超過了50%。

試想一下,背上高額房貸購買的一百平米大居室,住進去的時候卻成了五十平米小公寓。房價居高不下,房子居然在“縮水”?全部是公攤面積作祟。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群眾高呼要求取消公攤面積,更有訊息指出“公攤面積將在2021年取消”,究竟是真是假呢?

官方表態

早在去年,住建部就曾在《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中,用14個字明確指出:“住宅建築應按套內使用面積交易”。雖然只是意見稿,但也直接表達了官方對於公攤面積的態度,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上力求為購房者謀福利。

人民日報也曾公開發文《買房100平得70平 公攤面積讓我們很受傷》,文中表示,中國是全球唯一一個實行公攤面積制度的國家,侵佔了人民利益,“坑”了人民多年。

然而,在群眾高呼喊“取消”,央媒發聲“質疑”的背景下,竟有專家公開表示不應該取消公攤面積,不然吃虧的是廣大業主。

專家:不能取消公攤面積

據瞭解,不少權威機構的專家們,一致反對取消公攤面積,認為公攤面積越大越好,主要原因有兩點:其一,取消公攤面積後,開發商會縮小公共區域,會影響到車位數量、綠化覆蓋等,公共走廊、電梯井等面積也會隨著縮小,居住舒適度就會隨之下降。

其二,取消公攤面積後,開發商很有可能為了維持房子總價而提升房子的單價,對於購房者來說,總體的房價還是沒有變化。

除了以上兩點原因外,專家認為取消公攤面積後,有三筆費用也會產生爭議。

第一就是已經購房的業主為公攤面積支付的費用。

第二就是為公攤面積支付的稅費。

第三就是為公攤面積支付的物管費、暖氣費等雜項費用。

目前來說,無論是購房費用、稅費、小區雜費,都是以建築面積來收取的,其中也包括公攤面積在內。一旦取消公攤面積,從前多支出的費用能否得到賠償?而取消公攤面積後稅費、物管費、暖氣費等等費用又該按什麼標準來收取呢?這些都是問題。

而對於那些想要賠償的業主,專家也為他們算了一筆賬:如果賠償的情況下,以一個公攤20平米,一萬元單價的房子為例,那麼這一套房子的賠償金額就高達20萬元,那麼一棟樓需要賠償多少呢?一整個小區的金額又需要賠償一個多麼龐大的數字呢?

所以說,公攤面積不是說取消就取消的,畢竟這一制度在我國房地產行業“生存”了這麼多年,短時間想要將其“剝離”可以說是非常困難的,要解決許多帶來的連鎖問題。因此,公攤面積的取消還在探索的路上。

由此可見,取消公攤面積這一政策的實行可能還要花上一段時間,不過包括北京、廣州在內的一些城市已經開始逐步探索按套內面積售房的制度了,看來公攤面積的取消也是指日可待的。

其實總體來說,房價高低才是最根本的問題,一旦房價降低,那麼公攤面積的取消與否實際上就沒那麼重要了。除此之外,還有部分人不同意取消公攤面積,因為可能會影響居住環境的舒適度。

所以,你支援取消公攤面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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