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行者,道士下山。
物業費由來已久,自從有了商品房就有了物業公司。有些大開發商,自帶物業管理。小開發商,一般簽約合作。
不管哪種形式,對業主來說基本一樣。物業費根據樓盤品質與服務體系,有高有底。
那麼,你會不會關注?每年交了幾千甚至上萬塊錢,這物業費到底包括些什麼專案?
多數人,因為工作或其他事務,無暇顧及。有心人就要問了,賺錢不容易啊!城市生活本來就壓力山大!
衛生費、公用電費、電梯費、共用設施維修保養費(這好像買房的時候,都交了一筆不菲的維修基金吧!)……還有什麼嗎?
那麼,我們都曉得物業公司除了收取我們的物業費,他們還有可觀的大收入,來自“停車費”與“小區廣告費”……還有?一些小專案,你懂的!
比如,快遞小哥入門費,或者其他一些偏門這裡就不想一一羅列了。因為每個小區,每個物業公司能力大小不一樣,偏方肯定不同。
那麼,我們想問一下!當初,買房的時候,公攤面積收了業主們的錢,為啥在公攤面積上停車還要收費?
小區交房後,是不是整個小區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那麼問題來了,不光收取業主停車費不合理,進入小區的各種廣告收入,比如電梯廣告、無處不在的戶外室內平面以及多媒體廣告等,是不是歸全體業主所有?
物業公司的存在,更應該是全方位多視角服務於小區與業主。收入與支出明細,應該公開與透明。
請問,全國各地有幾家做到?為業主著想為業主分憂?
如果做不到,衛生可以託給第三方、共用設施維修,也可以委託其他相關服務公司。那麼,請問物業公司存在的價值和理由在哪裡?
全體業主自治,民主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這是不是更好?
廣州早在十年前就有小區這樣先行了,業主不光不用交或很少交點管理費,每年自治委員會還拿出數百萬出來給全體業主發放福利。
這一下,有人心動了吧?坐立不安了是嗎?還有這等好事?不信,你自己去考察考察!
社會在進步,時代在創新,新舊事物更新是必然趨勢。當初合理,不代表永遠有存在的價值。
圍爐夜話,山外有田。
阿紅,鄉土童謠音樂人,逮起樂隊主唱。來自湘西茶峒古鎮,善於原生態,鄉土味道的音樂創作。作品中包括方言、口哨、口技、哼唱等生活元素,並充滿歡快與童真的趣味。
特別鳴謝:逆光誠品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