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大姐買了一套房子,套內的建築面積是130平方,還帶有一個院子,總價是335萬,合同上是2019年7月交付。到期後馬大姐來看房子,發現院子的圍牆上有多處的開裂,開裂面積也不小。另外,房間的門板也有起泡的情況,用手一敲,有種空心的感覺,房子大大小小一共發現了10多處的問題。
馬大姐提供了一張2019年8月的業主驗收單,有鋁合金質量不好、室內門不好、室外衛生差等等。後來開發商上門來進行整修,過程中又出了新的問題,下雨的時候雨水倒灌進了南邊的臥室裡,引起了房間裡的地板全部起泡,馬大姐又讓開發商重新換地板。當時雨水漫進房間裡的照片,馬大姐沒有拍一下。事後,開發商給馬大姐換了新地板,等所有的問題都處理完畢時已經是2020年的4月。距離開發商的交付時間已經過了8個月。
馬大姐表示,合同上寫的是開發商延期交房90天以後,每日要按萬分之三進行賠償,這套房子是335萬,馬大姐算了一下開發商應該要賠償自己252722元。但開發商方面的方案是賠償給馬大姐6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也就是3000多元。
來到了開發商的銷售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會有專門的媒體對接人。後來一位孫經理打電話回覆,對方表示馬大姐院子的圍牆是花園式隔離圍牆,不是連線房屋的牆體,不是合同約定內的牆體開裂。記者反問,那這個圍牆是不是院子的一部分呢?對方回覆,它只是作為一個隔著的作用。業主提出的房子的一些瑕疵,還是建議她透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去維護她的合法權益。
孫經理表示,雨水倒灌進臥室的事,自己沒有聽說過。不過對馬大姐家牆面整修的時候確實又發生了新問題,但在開發商看來這都不影響房子的交付。孫經理說,馬大姐摸了摸鋁合金,說鋁合金的質量不好,沒有質感。那你說鋁合金的質感怎麼去界定呢?如果說質量不達標,或者壞了,這才算是質量問題。還有她說門的質量不好,可能她想要的是鋼門,很厚重的感覺,我們這是實木門,沒有這麼重,她說不夠氣派,質量不好。目前相關的問題都已經整修好了。
對於馬大姐提出的賠償要求,開發商不能接受。馬大姐表示會走法律途徑去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