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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房子都是國人非常重要的資產,因為房子不僅是安身立命的基礎,而且在房子被賦予了商業價值之後,伴隨著房價的快速上漲,人們手中的房屋價值也實現了快速攀升。所以,對喜歡保資產的國人來說,除了存錢來“防患於未然”之外,現在的人們更喜歡透過買房來實現資產的保值、升值。

可是,話說回來了,房地產市場在國內旺盛發展了20多年的時間,現在的房價對普通老百姓而言,真的是難以承擔。不過,在房的“誘惑”下,國人對房子依舊有著一種“執念”。為此,就算房價再高,國人也會選擇貸款買房。

對很多剛出社會的年輕人來說,別說全款買房了,就算是貸款買房,可能也還不起月供。為此,如今買房的主要人群還是中老年人居多。其中,有人買房是為了保值升值,當作投資工具來用。但是,對大多數年齡漸長的人來說,買房其實還是為了子女考慮。

這時候,有一個問題就隨之出現了,那就是房屋的繼承問題。

父母將一生的積蓄都投入在了房子上,在老了之後,肯定是要留給子女的。不過,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每當涉及到資產繼承,尤其是房屋繼承的時候,一般都不是很順利。擁有一套房子就相當於擁有一大筆財富,如果一個家庭只有一個子女的話,那麼繼承房屋肯定就很簡單了,留給唯一的子女就行了。

不過,因為財產而“爭破頭”的情況,可能要在2021年不復存在了!國家有著明確規定,在《民法典》規定下,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子女繼承將要迎來“新規”!

第一點,新增立定遺囑的方式。

新的繼承權增加了兩種立遺囑的方式——錄影遺囑和列印遺囑。這能減輕老人們的很多麻煩事兒,就算老人不識字、看不清,也能進行遺囑的立定。

第二點,新增見證人。

為了防止立遺囑是在被迫無奈下進行的,“新規”下,將會有著新增見證人的規定。在家有多子女的情況,如果老人只有著一套房子,為了爭產,很多“怪招”都能使出來。

為了讓老人能按照自己的意見立遺囑,“新規”下,必須有兩名見證人在現場,確保遺囑的確是出自老人內心的真實想法。

第三點,“遺囑最新第一”的原則。

在這一規定下,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遺囑,只要哪個遺囑時間距離是最近的、最新的,那麼這份遺囑就會作為有效遺囑生效。

要知道,在以前的規定下,都是“公證遺囑”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但是,在“新規”之下,如果老人改變了想法,隨時都能進行改動。這時候,就運算元女再爭也沒用,手裡拿著“紅本本”也要交出來。

第四點,增加有效繼承人的範圍。

這一點很重要,就算你是獨生子女,你以為你親生父母的資產,就一定會留給你嗎?不一定!“新規”下,增加了房產繼承人的範圍,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進行房產繼承。

對父母們來說,他們都希望將最好的東西留給自己的子女,希望每個子女的生活都能過得更好。房子作為重要的家庭資產,當然是非常搶手的。但是,如果為了爭房爭資產,搞得家庭不和睦,也不是父母想看到的。

父母決定將房產分給哪個子女,也是經過左右權衡的,哪個子女對老人更好,老人心裡也是有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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