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早期因為經濟條件不足,所以此前買的房子的面積都會較小,而房子的所在地也會比較偏僻,待到經濟條件好轉之後又會考慮把小房子賣掉換大房子,所以中介才有會這麼多的二手房生意可做。而中介房東的房子一定是要經過本人同意並籤合同的,但是宋女士反映自己的房子突然就被賣了,事先她一點都不知情!
宋女士的一個朋友恰好是做房產中介的,有一次打電話給宋女士,詢問房子是否出售,而宋女士當時只是抱著把房子掛出去,看看到底值多少的心理,就把房子的產權拍照給了對方。可是這次,宋女士從外地趕回家裡的時候卻突然發現家裡的房產證不見了,於是她就詢問丈夫情況,丈夫告訴她房子已經被賣掉了。
並且,買家還支付了5萬元的定金,房產證和土地證都已經被丈夫交給了中介公司。因為宋女士和丈夫在是否賣房子這個問題上是有分歧的,所以房子是未經宋女士同意,擅自被丈夫拿去賣了的。最重要的是,房子所有證件都是在宋女士名下的,在她未知情的情況下卻被賣出去了,宋女士覺得不合理,她諷刺道“是不是別人把我房產證偷了拿去賣,中介公司也能把房子賣了呢”。
現在,宋女士也沒有要追求中介公司責任的意思,她只希望中介公司能把房子的證件還給她,她會退回買家支付的5萬元定金,但是並不過分的要求被中介公司直接拒絕了,並且還提出了更過分的要求。宋女士很生氣,她直言丈夫連結婚證都沒有出示,她也沒有寫過任何委託書,而委託書則是中介公司的人讓他丈夫偽造的;當著記者的面,宋女士要求中介公司的高經理出示那份偽造的委託書,但是這個要求也被對方拒絕了。
中介公司李店長和高經理找各種理由拒絕出示委託書,宋女士沒辦法,就詢問對方為什麼賣房合同上沒有她的簽字、沒有寫她的身份證號碼、沒有按手印,為什麼房子就能被賣出去,她認為合同不合法。對此,李店長表示賣房合同都不需要按手印。
對於宋女士想要收回房子的要求,李店長表示,房子不賣也可以,你收了買家5萬定金,就需要補償人家5萬元,並外再把2萬多的中介費用付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