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說是大多數人一生中最重要的財產,而且還會保值增值。房子在比較好的城市,比較好的地段,那還會不斷升值。曹德旺說房子不值錢,不過是鋼筋水泥而已。從字面上來看,房子確實是鋼筋水泥,但是它的價值確實很高。就像一瓶飛天茅臺賣到3000多元,也不就是一瓶水嗎?
過去20年來,我國各大城市的房價實現了全面的提升,三四五線城市從兩三千上漲到了七八千,甚至上萬;二線城市上漲到兩三萬,一線城市更是到了五六萬,最高的深圳達到了7.5萬。簡單理解就是,只要在過去買了房,基本都是賺的,小城市賺幾十萬,大城市賺上百萬。
因此,大多數人買房子不再只考慮居住,而是升值空間,盤算著房子能賺多少。但實際上,大多數人一生只有能力買一套而已。不過,買房確實是要慎重,畢竟這不是小事,是要掏空家庭積蓄,還要借錢才能完成的一件事。
我們在買房時,會考慮價格、地段、交通、社群配套、周邊環境等等因素,但還有很重要的一個點,那就是房子產權。如今在城市裡,能夠居住的房子分為三種:商品房、公寓、小產權房,價格依次遞減,根據個人經濟條件,選擇不同的房子購買。
在產權上,小產權房是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的房屋,沒有國家頒發的產權證,不受法律保護,所以這類房子是最不安全的。公寓屬於商業用地,只有40年的產權,商品房會有國家頒發的房產證或者是不動產權證,為70年產權。
在國外不少國家,房子和土地是統一歸私人所有,所以他們要建設徵用是非常困難的。但在我國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據瞭解,定70年的產權是經過多方論證的。只有住宅用地才有70年的使用年限,商業用地是40年,綜合用地和工業用地都是50年。不過,我們的房子使用年限一般少於70年,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開發商建設需要時間,出售也需要時間,有些開發商還喜歡捂盤,那就更佔用了年限。比如李嘉誠,購買了土地不建設,十幾二十年後才賣出。因此,房子到我們手裡時,也就在30-60年左右。
說到這裡,很多人可能就會問,那70年期滿後,房子歸誰?會不會被國家收走?其實,前面也說了“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國家的,這兩者是分開的。
房子到底歸誰?國家一錘定音,給出了答案。據瞭解,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民法典》,對房子的歸屬作出了明確規定,答案是:自動續期。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至於續期要不要繳納費用,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甚至是有減免的可能。不過,最終還是要看具體的法律規定。不過,70年後,國家是有權收回土地以作他用,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對房屋進行補償,所以也不用擔心房子被收回,完全沒有任何補償。
房子屬於私人財產,國家對這方面有明確的規定,所以,房子是自己花錢買的,肯定是永久屬於自己的。不過,現在住宅樓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超過了這個年限基本成了危房,居住也不安全。
建國70多年來,我國城市和農村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家家戶戶都住上了新房,房齡能達到70年,還在居住的少之又少。
另外,對於商品房的確權,國家是有提供“房產證”,不過,這些年又在推行“不動產證”,取代了房產證。據官方訊息,有房產證的也不需要更換成不動產證,都是有效的。
因此,房子在70年後到底歸誰,法律已經明確了,不用擔心被收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