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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產權意識越來越深入人心,小產權房早已沒有了交易買賣的市場。

理論上而言,確實可以這麼說,因為小產權房不合法、不合規,所以不被承認、也不能辦理房產證,交易買賣活動本身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故而沒人買是正常現象。然而有心人會發現,依然有大批次的人正在囤積小產權房。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這些人難道不知曉“小產權房違規”嗎?

他們當然知道,但為啥他們依然“孜孜不倦購買小產權房”?答案只有1個,為了“賭”未來“轉正”的可能性。一位手中握有7套小產權房的買房人小夏(化名)說出了自己購買小產權房的真實想法,大夏認為,未來小產權房不可能被拆除的,有3大原因:

1、大夏認為,小產權房的數量比商品房要多,專家預計商品房數量是3-5億套,但是小產權房的數量可能是10億套左右。並不能說現階段禁止了小產權房,就可以一刀切取消,因為小產權房興建和發展與商品房幾乎在同一時間,例如深圳這個城市,商品房才300萬套,而小產權房的數量就高達600萬套以上,數量是商品房的2倍,如何能拆除呢?

2、小產權房雖然不合理,但解決了大量住房問題。北上廣深的房價平均在4萬元-8萬元之間,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動輒500萬元以上,即便是在二三線城市,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也需要100-300萬元,而普遍認為,現在超過6億人的月收入在2000元以內,所以買不起房是多數人面對的情況。一套商品房100萬元,一套小產權房20萬元,如果純粹為了居住,該選擇哪個?大夏認為,買不起商品房的人或許會選擇後者,所以小產權房不能拆,因為拆掉之後,很多人沒房子住了。

3、正是基於以上幾點看法,所以大夏給出結論,雖然說現階段“明文禁止”買賣小產權房,但是法律和規定具有時代性,現在不合理的東西不代表未來也不合理,制度是上層建築,會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改變。既然小產權房不可能拆除,那麼總不可能一直處於“灰色地帶”吧,所以未來必然有妥善的解決方案,故而大夏認為轉正的機率會很大。

大夏計算了一筆賬:

現在手中的7套小產權房均價40萬元,而商品房均價是300萬元,如果轉正,那麼這7套房子將升值到與商品房相同的價位300萬元,相當於每套房子淨賺260萬元,7套一共是1820萬元,這麼大的投資回報率,為啥不去拼搏一下呢?

早在2008年,國家就在《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通知》作出要求,城市人不可以到農村買房,小產權房更加不可以交易,在《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同樣要求,集體用地要規範使用,不能在集體用地上建設房產進行出售。

從法理上而言,小產權房不合法,所以拆除是應該的。小產權房“依法全拆”?央媒迴應給訊號,6類房子或消失,該早打算!央媒人民網曾發表了《北京將對小產權房分類處理,涉六類房應依法拆除》表達出了自己的建議,在這其中明確指出了6類需要拆除的小產權房型別:

小產權房要拆除的6類情形是:經檢測鑑定,房屋質量達不到國家或城市標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又不能採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土地利用現狀為耕地,總體規劃為一般農用地、基本農田的;佔用土地為一級水源保護區的;佔用公共道路、綠地、河道、高壓供電走廊、壓佔地下管線的;影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規劃的;破壞或影響文物保護和風景名勝區的。此外,“其他依法應當拆除的情形”也應拆除。

從以上6類被拆除的小產權房可以看出,這些房子基本上都是存在嚴重違規建設的情況,觸及到了多條土地使用紅線或者是建築強標規範,被拆除實屬情理之中。除了以上6類之外,其他的小產權房怎麼辦?尚未有明確的意見,小產權房“依法全拆”還是“有序轉正”?專家給了2個建議:

1、可以透過補繳稅費的方式進行合理轉正,讓小產權房獲得與商品房一樣的產權證書和交易資格。重新評估是否符合區域規劃、測量小產權房的面積、評估房產質量是否達到建築強標要求,對於符合規劃、符合建築標準的進行補繳稅費轉正。

2、也可以把小產權房統一納入保障用房。對於符合建築質量標準的房子,可以由地方進行統一回收,按照建築成本對建房人予以一定的補償,然後重新分配劃為地方城市的公租房、經濟適用房、保障房等交給中低收入人群使用,最大化發揮房產效益。

留個話題:小產權房如何處置,你有啥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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