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今年來我國大力實行樓市調控政策,穩定了我國的房價水平。但目前來看,我國大部分地區的房價,對於一些年輕人而言還是負擔過大。特別是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外出務工,在住房這方面,許多剛出社會經濟能力不足的人們,都選擇了租房的方式。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截止至2020年初,我國的租房人數已經來到了2.25億,且這個資料還在不斷上漲之中。預計到了2022年的時候,我國的租房人數將達到2.4億人次之多。
由此可見,我國的租房市場現如今的規模已經十分巨大,且發展潛力仍然可觀。以我國知名的租房平臺貝殼為例,得益於這種良好的市場環境,貝殼現如今已然完成了赴美上市的程序。
然而在租房市場規模日漸擴張的同時,其中的亂象也是越來越多。由於租房關係到出租人和租客雙方,一旦有任何一方違反了租房相關的條約,那麼就很容易產生一些糾紛。在這種時候,作為“弱勢群體”的租客一方,往往很容易成為受害者。
而我國在進行樓市調控政策的同時,也是開始對租房市場進行了把控。處於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的目的,我國從2021年起將實施全新的《民法典》,其中對房屋租賃的多個方面都做出了相關規定,預計將可以有效地遏制租房亂象的發生。
一、對居住權房屋的出租和買賣做出了限制
據悉,居住權的設立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簽訂書面居留權合同和向登記機關申請居住權登記。而在完成了這些手續之後,一方就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
然而這類房屋一般情況下卻是不允許出租的,以往有些出租人為了利益,將有著居住權屬性的房屋進行出租,導致一些租客承受了不必要的損失。新規就對此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如果以後出租人將被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屋拿來進行出租,那麼將面臨鉅額的罰款。
廣大租客們今後在租房時,也應該先調查清楚所租房產是否被設立了居住權。
二、對轉租做出了限制
相信對租房市場有所瞭解的朋友,應該都聽說過“二房東”的存在。有一些租客租房並不是用於自住,而是想要藉此進行盈利。很多二房東會在租賃來的房產基礎上進行改造,再租出去給多個租客,以此賺取可觀的利潤。但毫無疑問的是,這種行為將同時侵害到原房東和租客雙方的利益。
民法典新規中就對轉租做出了限制,如果二房東想要將租賃來的房子進行轉租,那麼必須要事先取得原房東的同意,否則其簽訂的租房合同將被無效化處理。
三、對租房定金做出了相關規範
有過租房經驗的朋友都知道,在租房的時候是要事先繳納一定的定金的。然而許多私人房東這時候不僅會收取鉅額的定金,甚至還有在收了定金之後不按照雙方的租房合同履行的情況出現。新規規定,此後如果在租客繳納定金之後,房東方沒有履行合同,那麼就要雙倍的返還租客的定金。
且新規也會對定金的數額做出了規定,最高不得超過總租金的20%。超出這個範圍的部分,將不再具有定金效力。廣大的租客朋友此後在繳納定金的時候也可以多加註意一下,不要被一些房東忽悠地多交定金了。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明年租房新規的正式實行,租房市場的一些亂象也能夠得到有效的遏制。對於廣大的租客群體而言,這無疑算得上是一大利好訊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