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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先生要和女朋友結婚了,於是就想買一套房子作為新房,趙先生去了一個小的產權房看房,當即就看中了一套房子,於是就叫了幾萬塊的定金。

很快賣房的那邊就來了通知,要趙先生去付首付,還說房子的五年內會給房產證,讓趙先生趕緊付款,因為房子有很多的人買!

趙先生心動了,於是就付了錢,但是賣房的人卻拿了一張租賃的合同,也就是趙先生的買房變成了租房,趙先生當場就發怒了,要退款,但是商家哪有那麼好說話的,商家說等到房產證下來就過戶給趙先生。

這個時候旁邊有一位男子出聲了,說是和趙先生的情況一樣,還說確認過商家沒有預售房子的資格,房產證肯定是辦不下來的,趙先生問商家為什麼會辦不下來,商家直接就罵承諾算個屁,要不然不會付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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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為什麼有人會想花5萬/月,去租奧邸國際?
  • 住房是否屬於人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