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女士要買的是一套34平方的房子,每平17000左右。姚女士說,她和男朋友都是外地的,要結婚了,就想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於是,就交了5萬元的定金。後來,她從朋友那裡打聽到,這裡的房子是沒有預售證的。姚女士就想退掉房子,等到要退房時,她才聽說,將來要籤的不是購房合同而是租賃合同。姚女士覺得房子根本不屬於自己,更加不想要了,但售樓部不同意退定金。
售樓部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的房子都是綜合用地性質,分複式和平層兩種結構。其中複式結構的產權是分割到戶的,平層的是一層樓有一本大的產證,以後能不能分割還說不準。現場,一位李先生也有同樣的遭遇,只不過他將首付款給交了,不過他當時已經向銷售人員確定了他買的房子可以在5年內辦理房產證。
對李先生的說法,售樓部的賈經理表示她不需要解釋什麼,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找領導,但是她們的房子是賣的光明正大的。但是,賈經理卻沒有告訴她領導的聯絡方式,姚女士和李先生感覺受到了欺騙,打算起訴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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