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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林女士反映,她買的新房剛剛交付了,而交房本來是開心事,可是,她卻犯了愁。

林女士的房子總價接近80萬,林女士說根據購房合同的約定,房子應該是在去年的12月31號交付的。到了31號,他們去小區驗房的時候,業主們都傻眼了。發現小區明顯不具備竣工驗收的資格,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而開發商也沒有向他們出示房屋的竣工驗收報告。

業主也派出代表和開發商進行交涉,在交涉的過程中,開發商也承認過他們還不具備交房資格。那為什麼開發商在不具備交房資質的情況下,還要給業主寄出交付通知書呢?林女士認為,開發商就是不想賠付違約金。事情發生之後,他們也找過開發商,開發商並沒有給他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而該專案的負責人表示,交房通知書的確是他們寄出的,但由於她負責的是房產的營銷方面,所以,對於房屋竣工報告情況她並不知情。而出現這個問題,原因就是開發商各部門之間的銜接工作出了問題。他們對此表示抱歉。同時他們也願意按照合同約定對業主進行補償。

工程部的負責人也表示,他們也會幫助業主解決一些房屋問題。對此業主們表示,會根據開發商的表現決定接下來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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