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回去收房,現場聽到不少“鄰居”在聊近期房貸利率下調的事兒,關心的就是房貸利率下調,我們這些仍在還貸的人,利率會不會跟著下調一點。
關於這個問題,11月20日新公佈的5年期以上LPR下調至4.8%之後,網上也有不少人討論。LPR對房貸的影響,政策剛剛出來的時候小丫就有向大家解讀過:
房貸利率重磅調整,買房是貴了還是便宜了?
當時小丫是這麼說的:
即便LPR降至低於基準利率的水平,購房者不一定能拿到比基準利率低的房貸利率。每個月銀行的房貸利率都有可能發生變化,新購房者的貸款利率按照最近一個月的LPR和銀行的加點數值確定。
事實證明我這樣說沒有錯。雖然這次5年期以上LPR降至4.8%,但最近有多個一二線熱門城市傳出房貸利率繼續上行、額度告急、暫停房貸等訊息。
比如貴陽某商業銀行個貸中心的相關人士就稱,前兩個月當5年期以上LPR為4.85%時,該行的首套房貸利率加點值為80個基點;而現在5年期以上LPR降至4.8%,該行的首套房貸利率加點值也上升為85個基點。這樣一來,新舊的房貸利率基本沒有變化。
也就是說,即便是2019年11月20日後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增量購房者,5年期以上LPR雖然降了,但房貸利率有沒有降還是要看銀行的加點情況。
那已經購房的人(存量購房者),如果LPR利率下調了,正在還的貸款利率會調整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新政實施前簽訂的住房貸款合同:
比如小丫的房貸合同是2018年初簽訂,利率在原基準利率4.9%的基礎上上浮10%,也就是5.39%。有沒有可能,參照這次的5年期LPR報價調整為4.8%*(1+10%)呢?
不好意思,沒有可能。
以LPR為定價基準的商業性住房貸款新政,是從2019年10月8日起正式實施的,新政實施前已經簽訂的商業性住房貸款合同的,仍按照原合同執行。
(2)新政實施後簽訂的住房貸款合同:
2019年10月8日後按照新政LPR定價執行的商業房貸,借款利率也不會馬上隨LPR的浮動而相應調整。
當時的新政有規定“加點數值應體現貸款風險狀況,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而“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與銀行金融機構協商約定利率重定價週期,重定價週期最短為1年。”
也就是說,在新政實施後簽訂的住房貸款合同,如果按揭人有和銀行在合同中約定過“利率重定價”,在達到約定週期後可以調整LPR,但“加點值”不變。
鑑於新政實施至今還不到2個月,所以這次5年期以上LPR的下調,對11月20日之前已經按新政籤房貸合同的人來說也沒啥實質性影響。
所以,大家還是繼續努力搬磚,能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就去申請公積金貸款。
順便再插播一點小經驗,去年曾和大家說過我們小區業主維權的事兒,結果還不錯:
關於退回部分房款和按揭貸款正常發放的問題,去年都圓滿解決了。
然後是第三點“公積金貸款”,最初開發商也是一口回絕說不接受公積金貸款的,這個事兒在今年年初也得到了圓滿解決,有條件可辦理公積金貸款或商轉公的,都已經辦理完畢了。
別小看咱們的“公積金貸款”權利,即便只貸50萬,20年等額本息,公積金貸款利率是3.25%,而商業貸款按照只上浮10%算也要5.39%,公積金貸款能省下差不多14萬的利息!
所以,關乎自己的合法權益,大家該爭取的還是得爭取。而且不要盲目的去單打獨鬥,應該聯合小區業主,整理好書面材料,事先尋求專業法務人士的建議,再合理有序的向有關部門表達訴求,我們當地的管理部門還是挺給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