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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採用簡易計稅,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一般納稅人在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進行納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

1.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納稅。

2.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按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按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預繳稅款的計算

一般計稅方法: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0%)*3%

簡易計稅(非住房):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

出租住房: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非住房: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例題

王某2018年7月1日出租其個人住房一套,租期為半年,從2018年7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合同約定的半年租金為42000元,雙方約定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則王某應該繳納的增值稅是多少?

應納稅款=42000/(1+5%)*1.5%=600元

關於不動產經營租賃的增值稅,現在大家都清楚了嗎?趕緊動手算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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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為什麼有人會想花5萬/月,去租奧邸國際?
  • “未來房價如蔥”的言論該消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