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對於中國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中國的傳統思想中,家不僅僅是意味著有愛的地方,還得是建立在房子的基礎上。
所以哪怕是耗盡一生財富,甚至是背上幾十年的貸款,很多人也要買房,為的就是能有一個家,沒有家的人,永遠沒有一種歸屬感,就象一朵永遠漂浮不定的雲。
不過這個世界有的時候就是這麼不公平,當有的人還在為買不起房,給不了愛人理想的一個家而傷心難過時,有的人卻坐擁好幾套房產,不僅住的問題不用擔心,還可以將其租給別人賺錢,譬如李強。
李強屬於典型的拆二代,家裡原本有一棟三層小洋樓,後來考慮到他以後要結婚,所以爸媽又給他蓋了一套四層洋樓,沒想到房子蓋好一年後,政府就通知說要拆遷。
根據當時的拆遷政策,是按照房屋面積比例兌換,再加錢購買,所以李強家分得了5套住宅,還以優惠價買了一套門面房。
其中三套住宅是在他的名下,兩套在父母名下,門面房也是在他的名下,幾乎是在一夕之間,李強就從“人下人”變成了“人上人”。
有了這樣的家產在,李強的戀愛問題也隨之就被解決了,在門口鄰居的介紹下,他認識了李梅。
李梅家庭條件一般,父母就是普通工人,目前還住在父母單位分配的家屬樓裡,面積也比較小,只有60平方左右。
李梅還有一個弟弟,比她小兩歲,現在也已經踏入社會工作了,平時不太回家。
原本李強也不是勢利之人,他家也算是苦出身,所以對李梅的家境沒有要求,只要她人好,能夠和李強處得來就行。
在第一次見面後,李強就被外表溫柔恬靜的李梅吸引,加上她1.65米的個子,就是李強的夢中情人形象。
李梅對於李強的各方面條件也比較滿意,所以兩人在接觸一個月之後就確定了關係。
接下來的半年戀愛過程異常順利,李強也逐漸被李梅的孝順、懂事吸引,兩人感情逐漸升溫。
這時李梅父母提出,兩人年齡都不小了,如果合適就儘快將婚事定下來,正好李強父母也有此意,於是兩人就開始著手準備。
不論是彩禮還是婚慶,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小事,李強都儘量滿足李梅的要求,畢竟他家就他一個兒子,現在也有錢了,不在乎這些。
但不久後發生了一件事情,讓李強有些接受不了。
李梅的弟弟也到了年齡,需要談婚論嫁,但家裡沒錢全款買房,他弟弟現在也承擔不起房貸,所以李梅想要讓李強送一套房子給他弟弟,反正他們家房子多也住不過來。
不僅如此,還讓李強也送一套給自己的父母,這樣他們就不用整天爬樓,可以住帶電梯的新房子了。
李強本來是想直接拒絕的,但他父母卻覺得只要他們小兩口以後能好好地就行,房子什麼的都不重要,所以願意給一套房子,不過需要他們以當時的回遷價格購買,大概需要30萬左右。
原本以為問題就這樣解決了,不想李梅卻不同意,非要讓李強白送兩套,少一套都不行,在僵持一個月之後,兩人最後還是以分手告終。
對於李強來說,即使真的送給李梅兩套房子也沒什麼,但他接受不了李梅這種理所當然的態度。
如果是孝敬父母,還有理由,但平白無故送給她的弟弟,李強是接受不了的。
正所謂娶妻不娶扶弟魔,嫁人不嫁媽寶男,對於這種毫無原則的“扶弟魔”妻子,相信是沒有任何男人可以接受的。
就如同沒有女人願意接受男人無條件地去幫助自己的家人,甚至是不惜損害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在還未結婚的情況下。
如果愛人的家裡真的出現瞭解決不了問題,不論是父母,還是其他的兄弟姐妹,既然是一家人,自然有責任提供適當的幫助,但這並不是大家提出各種無理要求的藉口。
很多人會因為對方經濟條件比較好,就會想當然的覺得這些“小錢”對他們來說也不算什麼,所以就應該給,他們也可以理所當然的索取,然後不還。
這種新時代的不勞而獲的思想,或者是“硬搶”的想法,十分的可笑,讓人覺得滑稽。
無論在什麼時候,感情都是在第一位的,物質不管怎麼排,都無法排到第一,所以不管物質有多重要,夫妻也好,戀人也好,應該是感情最重要。
如果兩個人的關係可以因為物質的問題而中斷,也可以從側面驗證,他們本身就沒有多愛,起碼有一方是這樣。
如果可以,最好是在擁有了足夠的感情基礎後,再讓其面對物質問題的挑戰,不要在感情還不夠穩定時,就輕易將其牽涉到物質中,這樣只會讓其更早的衰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