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原有的基準利率成功換錨,平穩過渡到了基礎利率LPR定利率。這也意味著新舊兩批貸款買房的購房者利率形成了差異化。在貸款利率換錨之後也有不少之前購房的購房者希望將房貸利率也換為LPR定利率。
近日,央行釋出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釋出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
目前中國的貸款利率正在下行,但是貸款利率是為了扶持中小企的發展。並不能對房貸市場產生影響。所以才有了住房貸款LPR加點的房貸計算房貸利率。並且通過利率重定的方式讓貸款合同利率有機會變化。而目前LPR呈下降趨勢的情況也是讓很多購房者希望將原有貸款利率換做LPR定利率的原因所在。但這種下降趨勢今後真的可以幫助購房者“省錢”嗎?
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週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以此為例來說明:原貸款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基礎利率4.9%×(1+10%)=5.39%。2019年12月20日最新一期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週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等到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如果按照以上趨勢來看,LPR下降未來購房者有望實現利率下調省錢的目的。但大家有沒有想過,房貸是一個持續很長時間的事情。存量房的原有貸款利率是4.9%,現在按照4.8%加點的方式保持與之前的利率相同。那麼未來如果LPR上調回到與之前基準利率相同的4.9%,那麼對於轉LPR定利率的購房者而言豈不是相當於利率上調了10bp。
所以說,央行此次釋出的公告時間節點控制的很好。讓存量房購房者從4.9%的基準利率過渡到4.8%的基礎利率之後保持原有利率總水平不變。看上去這部分購房者享受到了利率的優惠。但其實是提高了利率上浮的水平。原本只上浮49bp的利率現在固定上浮成了59bp。多出的10bp就是無形中給之前購房者帶來的隱性壓力。
如果今後LPR持續下降轉存量房購房者轉LPR定利率固然划算,但如果後續LPR上浮那就一定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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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轉應該可以的,合同已生效,自願轉的轉,強迫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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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轉 還按原來的 合同 至少 當時籤合同的時候就已經選擇好了 心裡已經做好決定了 如果改lpr利率動態浮動 不確定因素太多了 每個月的 還款多少都變的 不決定多少 風險也增加 如同賭博一樣 對賭 lpr利率 是漲是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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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轉,合同簽了,說變就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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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寫給老百姓看的文章還是發表的一篇技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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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了之後如果真漲了,提前還一部分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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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就是能開發資源,簽了合同的也能隨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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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選擇維持現有利率不變麼?這樣就吃定通貨膨脹的紅利了
lpr一月一報,誰來保證他的穩定性,漲了算央行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