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約有4億人揹負了28萬億的房貸。
今天, 這4億人終於迎來了歷史性的一刻:
央行公告:針對這28萬億的存量房貸,貸款利率由原來的基準利率改為最新的LPR利率。
咦?LPR利率取代原來的基準利率,這個不是已經在10月8日就已經開始執行了嗎?
沒錯,但那一次針對的是“新增貸款”,就是10月8日之前的房貸利率,這一次,針對的是“存量貸款”,就是10月8日之後的房貸利率。
而我在11月的文章《百萬貸款,月供只少30塊,但我依然很開心》中總結到,最新的LPR利率已經低於原來的基準利率,未來很長一段時間,LPR利率還會繼續下降。央行這一次的明確,意味著這4億人未來的月供,減輕的可不僅僅只有“30塊”那麼簡單。
具體原因,我就不再累贅,大家可以參考上面的文章連結。今天的重點的是,以LPR利率為準的存量房貸,具體該怎麼算?
因為在8月25日公告中,央行規定:10月8日之前的存量貸款,仍按照原合同執行。但沒有給出進一步的說明。
我問了很多銀行專業人士,他們表示也一頭霧水。
原因在於:過去房貸利率是由基準利率+上下浮點陣列成,而這個基準利率不是一成不變的,央行是會不定期有所調整的,所以,10月8日之前的房貸利率本質上是浮動利率。
而現在改為LPR利率,原來的央行基準利率怎麼辦,是繼續參考還是停止參考?
如果繼續參考,下一次基準利率什麼時候公佈?利率是比LPR利率低還是高?
如果停止參考,那10月8日之前的房貸利率是不是就變成固定利率了?
這些問題,在央行沒正式表態之前,誰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所以,這一次,央行一反8月份的態度,不再留戀基準利率,明確“存量貸款”利率改為最新的LPR利率。
以下是央行今天的公告原文截圖:
我相信,大部分人是不看懂央行在講什麼的,而關鍵點就在於央行公告的第二、三、四、五點,我就用大白話給大家一一解釋:
1、第二點比較好理解,就是規定LPR利率取代基準利率的時間點。
從2020年3月1日開始,你貸款的銀行就會“上門找你喝茶”,通知你原來的房貸利率改為以LPR為準,這個動作什麼時候完成呢?央行給了個截止日期,就是2020年8月31日。
如果你不同意這麼改怎麼辦?央行給了你一個選擇,就是約定固定利率(具體怎麼約定我將在後面再說),而且,你只有一次選擇權。一旦確定轉為LPR利率或者固定利率,以後都不能再轉換回去。
2、再來看第三點,這就到了最重要的一部分了,這部分講的就是你房貸利率具體怎麼算的問題了。
首先,你的房貸利率=LPR利率+上下浮點,LPR利率你不能動,上下浮點倒是可以動,具體可以和銀行去談。那這個上下浮點具體怎麼算?
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
2019年12月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週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大家這下看明白了吧,儘管你可以與銀行商量具體的利率上浮點數,但上浮點數=原房貸利率-最新的LPR利率。
這就意味,2020年,如果你確定轉換LPR利率,那麼最終的利率還是和之前的一樣;而從2021年開始,就要看往後的LPR利率變化了,因為上浮點數一旦確定就不能再變,變得只有LPR利率。
而我前面就說了,未來LPR利率還會繼續下降,所以說,2021年之後的房貸利率大概率還是往下走的。這就是這次政策對購房者最大的利好。
3、最後來看第四、第五點,講的就是對第二、第三點的補充。
以前房貸利率變化是這樣的:每年的1月1日,根據前一年最後一次利率變動的結果,來確定接下來一年的利率。現在央行把這個時間點下放給銀行和客戶,具體參照哪個時間點確定利率,由銀行和客戶具體商量,但規定房貸利率最短只能一年一變。
還記得我在第二點提到的固定利率嗎?如果你不想選擇LPR利率,而是選擇固定利率,那麼利率就以原合同最近一次利率的為準。但別忘了,一旦執行固定利率,以後是換不回來的。
最後落實到個人,利率變換,到底該怎麼和銀行談?
我的建議是:
首先,千萬不要選固定利率。我前面一直強調,未來LPR利率長期下降是大概率,現在選固定利率,不但享受不了未來的低利率,還失去了唯一一次調整利率的機會。
其次,最好選擇利率一年一變,時間越長越不有利。這是因為房貸利率主要受LPR利率影響,而LPR利率每個月變動一次,選擇時間最短的一年一變,能夠最大限度的跟蹤LPR利率下降趨勢。
最後,最好選擇1月1日作為重新定價日,也就是利率變化時間點。主要考慮到銀行金融體系的特性決定的,幾乎每到年底,貨幣流動性都會有所下降,這時候央行都會大概率釋放流動性,通過降準降息等各種方式。
那麼1月1日參考的LPR利率,正是12月的LPR利率,大概率也會下調。並且,1月1日是很多金融業務結算的時間點,選在這個時候,不管是實惠性還是便捷性,都是最好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