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早上9點,央行通過官網公佈了“存量房貸”的利率政策。
由於今年10月8日起實行了新的貸款政策,所有貸款都以LPR為參照,所以這項政策針對的是這之前的房貸,也就是“存量房貸” 從以前的基準利率轉化為LPR。這項政策也是幾乎所有房奴關心的問題。
針對誰?
首先需要明確針對的是“存量浮動利率貸款”。
也就是2020年1月1日前,所有參照基準貸款利率申請商貸的人都在這項政策的範圍中,還有少部分簽了合同但沒放款的也算。
但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 而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的新增貸款合同都以LPR加點的形式確定利率,基準利率將徹底退出房貸的歷史舞臺。
怎麼調整?調整以後房貸利率是漲了還是跌了?
根據公告來看,有兩個選擇
其一:選擇變到LPR,計算方式(LPR會一直變化)
其二:固定一個值,只有一次選擇機會,以後不能變。
如果選擇固定利率,這個利率由銀行和個人協商,具體不知道怎麼定,原文說“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看來和以前一樣的。
如果選擇轉換為LPR方式,具體方法就是算出你自己現有商貸利率和2019年12月的5年期LPR報價為4.8的差值,可正可負,這個值在剩下的還款時間裡就不變化了。
2020年全面還是按照原有商貸利率還款,2021年的利率則由2020年12月的LPR加上上述差值,以後年份以此類推。
舉個例子:
如果是4.9%商貸,打95折為4.655%,4.8%-4.655%=0.145%。
結果是2020年的貸款利率還是4.655%,明年的話就看2020年12月份的LPR報價,假設是4.5%,那麼到時候2021年我的利率就是4.5%+0.145%,往後所有的年份以此類推,相當於在LPR基礎上加減一個固定值。
那麼是選擇換到固定值,還是以LPR為參考呢?哪一個更划算?
一個固定,一個變化,就像賭博,選擇LPR有風險,當然也可能有下降帶來的收益。
什麼時候調整?2020年3月1日開始,銀行與客戶協商,2020年8月31日前結束。
而且是一刀切的形式,即2020年1月1日起,再沒有基準*浮動式比例式貸款了!
對購房者有什麼影響?
大家最關心的問題當然是調整後房貸還款是否有變化,可以肯定的是2020年內不變。
但以後尚不清楚,因為LPR是每個月20家銀行報價決定的,比較市場化,每個月都在變。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從原先的定價方式轉化為LPR定價方式,對於存量貸款市場,或者說對原先的按揭貸款市場有一定的影響。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影響是計算方式的變化,而利率本身不會變,即不會過多影響購房者的月供水平,購房者也不必提前還貸。
對於過渡期間的問題,諸葛找房副Quattroporte苑承建分析,轉換時間是從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但實際的執行時間是從2021年開始,也就是說,2020年使用者實際執行的房貸還是按照2019年的房貸執行,按照當前的還款約定償還。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使用者也只能從2021年開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紅利。
苑承建指出,央行的這一方案一次性解決了存量方案利率定價轉換的問題,讓存量房貸使用者可以享受到利率下降的紅利,同樣也保持了房貸利率的穩定,不會給市場預期造成刺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