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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今綸

《經濟參考報》: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資料顯示,傳統旺季不旺,長假期間整體樓市平穩,市場逐漸出現了繼續回落的現象。

《中國證券報》:記者走訪北京、廈門、南京、蘇州等多個熱點城市的新樓盤發現,在“房住不炒”“穩房價”調控精神下,購房者對後市預期平穩,多地售樓處並未出現人員爆棚的情況。傳統旺季不旺,房價橫盤甚至微跌或成為常態。

01 房地產進入幾十年未有之大變局

克而瑞地產研究中心的資料顯示,從目標完成情況來看,截至9月末,在年內設定了全年銷售目標的房企中,近四成房企目標完成率達到75%以上,另有近四成房企的目標完成率處於65%-75%區間,剩餘房企目標完成率未達到65%。

從資料來看,在年內設定了全年銷售目標的房企有八成有望完成目標,不過,還有一部分房企根本沒有預定銷售目標,因此,它們不在統計範圍內。

另外,眾所周知,房地產在今年上半年是享受到調控逐步放鬆的“滴灌效應”的,所以有“小陽春”,但是樓市在後續不斷受到調控,先知先覺者在9月通過打折放量先走了一波。

房地產已經在實質上進入幾十年未有之大變局。

我給出兩個基本判斷:

其一,房地產以後的市場化屬性會越來越弱,所以“放開讓它漲”基本不可能。

其二,房地產發展的未來目標是“穩”,不是暴跌。

有近年來入行的從業者說:聽前輩們講行業往事如童話一樣。

02 “房鬧”是禍害

房地產準備過冬,下一步是面對“房鬧”。

什麼是“房鬧”?無理取鬧的才是“房鬧”,如果一個樓盤本來在合同上就標明:可以在任何時候無條件退房,那麼,如果因為房價下跌,業主要求退房,我認為不是“房鬧”,因為雙方事先有約定。

除此之外的情況,基本都可以判定為“房鬧”。現在“房鬧”已經開始在各地冒頭。

開發商正在面臨艱難抉擇:如果降價,地方政府和房協會出面干預,比如桂林某區和恩施。即使地方政府默許,前期購買的業主又會出面鬧事。

某些國人太不要臉,他們其實很難理解什麼是“契約精神”。

有金融大佬、股市玩家就在網上發問:同樣是投錢進去,為什麼買股票虧損的就不吱聲?買房子虧損的就可以大吵大鬧,甚至圍攻售樓部也不會被懲處、拘留?這是什麼原因呢?

是啊,是什麼原因呢?為什麼不要臉的人還這麼理直氣壯氣衝牛斗?難道他們天生就是隻能贏不能輸?這是哪家的道理?

還有人說:“炒房客套牢活該,剛需買了就下跌確實可以鬧一鬧”。

糊塗。同樣是人民幣,同樣是買房,為什麼要歧視炒房客,同情剛需?買房本質上就是一樁交易,買定離手,如何區分炒房客和剛需?難道買之前做個調查,拿出一堆證明,如果是剛需,房價跌了就可以退房。

這不是赤裸裸的巨嬰思維嗎?全世界都要照顧你的情緒,房子買了只能漲不能跌,你們這幫人應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啊。

1997年,香港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提出每年香港要供應不少於85,000個住宅單位,希望10年內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輪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時間由6.5年縮短至3年。恰逢金融危機,房價下跌,中產們不能忍啊,我們買的房子怎麼能下跌呢?他們抗議,和今天的“房鬧”一個德行。

好了,今天的局面你們看看。

只能漲不能跌那是發高燒,發高燒會怎麼樣?

“房鬧”是國之禍害,毫無疑問。

這一次我力挺降價的開發商,你們是在走正確的道路,是在做正當的商業促銷,為什麼要害怕“房鬧”?東西賣不出去,居然不許降價,這是什麼樣的商業規則?

另外,“房鬧”涉嫌違法,具體分析如下:

行為人公開懸掛帶有侮辱、誹謗企業名譽字樣的橫幅標語,侵犯企業名譽權。

行為人採取圍堵、打砸售樓部等聚眾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的法律責任。

房地產準備過冬,房地產發展需要一個平穩的環境,房地產發展要穩健,都需要面對“房鬧”問題,是時候考慮在法律框架範圍內合理合法解決“房鬧”問題了。

最新評論
  • 1 #

    房價每月上漲百分之一,循序漸進的慢漲,解決一切問題啦

  • 2 #

    拘留房鬧者嚴重的判刑,其實房鬧者都是炒房客!

  • 3 #

    已套牢和綁架所有人!

  • 4 #

    房鬧的大都都是炒房的,房鬧以擾亂治安罪逮捕

  • 5 #

    買來自住的不關心漲跌,不會賣

  • 6 #

    欲治其罪,何患無辭

  • 7 #

    房鬧是最無聊的……漲了得意洋洋,跌了哭爹喊娘

  • 8 #

    房子和汽車大部分人都有了,個人判斷需求高峰即將過去了,慢慢進入下降通道。

  • 9 #

    市場就是有升有跌!只升不降 只降不升都不是市場,

  • 10 #

    房價下跌出來鬧事的都是炒房的,這就人性。

  • 11 #

    鬧房過後應該是跳樓,明年上半年將是房企老闆跳樓高發期

  • 為什麼有人會想花5萬/月,去租奧邸國際?
  • 50.5%新中產理財能力不及格,什麼才是最合理的資產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