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房產>

2019年6月,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將臨沂潤泰置業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其原因是認為該公司新上市的房產“崋潤·書香”中的華潤二字侵犯了華潤集團的商標權,請求法院作出要求臨沂潤泰置業有限公司停止侵害並予以賠償的決定。

再審申請人潤泰公司提交證據稱,新證據系潤泰公司對購買涉案小區房屋的消費者進行的問卷調查報告及問卷分析,用以證明相關公眾並未將“崋潤”與“崋潤·書香”混淆。

二審判決認定潤泰公司侵犯華潤公司涉案商標權,屬認定事實錯誤。 華潤公司的“華潤”商標註冊的服務類別與潤泰公司使用的商品類別不相同也不類似。“崋潤·書香府”,是一種行政審批和認可,並未標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標性使用。

二審判決認為潤泰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屬認定事實錯誤。潤泰公司在涉案樓盤銷售過程中未借用華潤公司的名稱,不存在侵權的明知和故意。潤泰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項規定提出再審申請。

華潤提交意見稱,潤泰公司提交的證據不屬於新證據,不具有證明效力,調查問卷的問題設計具有明顯的導向性,答案標準模糊,華潤公司不予認可該調查問卷,並認為潤泰公司在涉案樓盤“崋潤·佳園”及“崋潤·書香府”的建造、銷售及宣傳推廣中,突出使用“崋潤”字樣的行為侵犯了華潤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潤泰公司將涉案樓盤命名為“崋潤·書香府”的行為,攀附了華潤公司的知名度,屬於“傍名牌”“搭便車”的行為,違反了公平競爭和城市信用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本案中,從潤泰公司對“崋潤·書香府”名稱的使用方式、使用意圖及使用效果看,該名稱被潤泰公司突出使用於房產專案開發、廣告宣傳、樓盤戶外廣告等商業活動中,意在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實際達到了使相關公眾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效果,故其在樓盤上使用上述名稱的行為屬於商標性使用。

根據原審查明的事實,潤泰公司經營範圍為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等,其開發並銷售“崋潤·書香府”樓盤專案的經營行為,在功能、用途、銷售渠道、消費物件等方面與華潤公司的涉案”崋潤“商標(核定服務專案為36類、37類)核定使用的服務專案基本相同或存在特定聯絡,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屬於類似服務。

經對比,華潤公司使用的“崋潤·書香府”標識中的“佳園”系樓盤常用名稱,缺乏顯著性,該標識的主要識別部分為“崋潤”,亦為繁體字,與華潤公司主張權利的兩枚“崋潤”註冊商標相同,姑訴爭標識“崋潤·書香府”與案涉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此外,潤泰公司曾因在開發“崋潤·佳園“”崋潤·書香府“房地產專案過程中,在樓盤名稱、街道廣告牌及對外宣傳資料中使用”崋潤“字樣,而被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5年5月20日進行過行政處罰,罰款金額3萬元。

據悉,臨沂潤泰置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1月,華潤集團前身是1938年於香港成立的“聯合行”,1948年改組更名為華潤公司,至今已超過70年曆史,且華潤公司系華潤置地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該公司連續多年在中國房地產企業中排名前十,其房產、物業服務獲得諸多榮譽及獎勵,“崋潤”註冊商標2012年更是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關於攀附名牌這一知產問題,已是老生常談,19年8月的時候“學而思”和“思而學”兩個企業也因為類似的問題產生了商標侵權糾紛,最終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

在過往的介紹中,攀附名牌更多出現在商品的使用上,從故意混淆產品外包裝到故意混淆商標圖案及名稱,假借近似商標作出虛假宣傳為自己帶來一定的購買力,嚴重觸犯到商標註冊權人的合法權利,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除了曾經提過的“風行和燕塘的外包裝侵權行為”、“王老吉和加多寶的多年商標糾紛”以及““學而思和思而學”的商標糾紛”外,大家還知道哪些故意攀附名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呢?

今天是24節氣中的第17個節氣,已經開始步入冬天了喲, 諾品世紀提醒您,是時候適時添衣了,以便應對即將到來的冷空氣。

  • 為什麼有人會想花5萬/月,去租奧邸國際?
  • 房貸利率LPR新規來了!房貸利率是升了還是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