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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婆妹的再三要求下,男方答應買房了,第一次去看了幾套都是六十萬左右的,男方嫌價格高,過了幾天又讓去看了一套說是四十萬左右的也看好了說是賣房人在外地呢,需要先交上押金賣房人能回來,過了幾天男方家又改變了主意說是又看了一套比那之前的更合適的房源,結果婆妹一看哪是比那套合適呀,分明是便宜的很嗎?一個破爛不堪的二手老小區房,價格也就三十來萬,當我婆妹說到這樣的話

時我頓時火冒三丈地說"別讓人家買了,房也不要了,直接一分錢不花去他們家算了,這不是拿咱當猴耍的嗎?婆妹看我說話難聽了也就無耐地硬氣了一回,結果男方家也只好硬著頭皮買了一套四十萬左右的,終於把買房這件事給敲定啦!不知道房產證啥時候能下來呢?

我不知道這樣做到底是對還是錯,但我只想給她一個二婚婚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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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為什麼有人會想花5萬/月,去租奧邸國際?
  • 有人說,現代人離婚率這麼高,罪魁禍首是房子,你怎麼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