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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浩志爆黃埔限價大瓜惹爭議

3月1日,微博認證為“地產經濟學家”,擁有43萬粉絲的廣佛房產大V鄧浩志釋出了關於“黃埔調控升級,開始執行限價”的訊息,指出“個別專案已經收到口頭通知,銷售備案價不得超過5萬/平,開發商都已經準備好雙內啥應對了”。

圖片源於鄧浩志微博

3月2日,鄧浩志再次更新博文,似乎從有關渠道得到了較為確切的訊息,公佈了相關細則,“黃埔區新取證單位不得高於5W/平(知識城板塊不得高於3W/平),同時新取得預售證單位備案均價和最高價都不得高於前一個月專案的網籤均價和最高價。”

後續又補充說:“之前黃埔已提前選房但沒網籤的專案,現在都無法安排客戶簽約時間。主要是各個樓盤的定價還沒有出來。這個定價權並不在房企手上,需要等,現在整個價格備案系統都在調整當中,預計很快就會公佈。”

圖片源於鄧浩志微博

真如鄧專家所言,連“搭尾班車的機會都沒有了”?一些房產媒體向黃埔的樓盤專案銷售以及相關ZF內部人員進行求證,似乎言之鑿鑿,黃埔君只能說“讓子彈再飛一會吧”,若是屬實遲早會官宣的。

回首2020,尤其是下半年至今,黃埔樓市火爆,在廣州房產圈話題度十足。儘管不是區域內專案全面“高歌猛漲”,但黃埔核心區的樓盤,比如區府、老黃埔、臨港板塊等確實漲勢喜人

如今,不少“網紅盤”推新的吹風價均超過5萬,比如即將入市的中鼎·珺閤府以及萬科·城市之光新一期的專案,吹風價都在5.5w左右,富力南馳·富頤華庭新一期吹風價最高達5.8w,融創翔龍·廣府壹號新一期吹風價6w,坊間不瞭解黃埔行情的吃瓜群眾,對這“坐5奔6”之勢大為驚歎。

珺閤府營銷中心開放

熱點房產區域降溫已成大勢所趨,從年前限貸令的出臺,到進一步嚴查經營貸、消費等,可以看出政府治理樓市炒作亂象的決心。

所以,假如後續廣州樓市調控加碼,區域的熱門樓盤實行限價也不足為奇,而且不是一刀切的新規更利於精準調控,那以上說的黃埔這些專案大機率是會受到影響的

備受爭議的“雙合同”問題

什麼是雙合同?這裡跟各位街坊科普下,房產行業雙合同的誕生史。

2016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後,宣告全國新一輪樓市調控拉開序幕,廣州隨即明確表示,對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現房銷售價格實行價格指導,不接受指導就不予核發預售許可證或不予辦理交易網籤備案。

2017年3月,廣州繼續重申房企應嚴格按照預售許可備案價明碼標價。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開發商為了能順利網籤備案,將房價拆分成購房合同和裝修合同兩部分

雙合同就是在這種大背景下誕生,說白了,就是市場與政府指導價博弈的衍生品。

2017、2018這兩年,“雙合同操作”已然成為行業潛規則,在廣佛各大樓盤“橫行霸道”,由“雙合同”引發的維權、訴訟案件等在廣州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當時,也有一些人支援鄧專家的觀點,認為調控不能嚴重損害一方的利益,天平失衡反而不利於房產行業的健康發展,應該由市場自主定價云云,反正是引發了較大的爭議。

直到2018年10月,廣州市住建委釋出《關於我市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的說明》,明確將在保持調控力度不放鬆、保持成交價格穩定執行的前提下,對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和網籤價格指導機制進行最佳化,嚴禁開發企業拆分價格報備

圖片源於廣州市住建委官網

在“取消雙合同”的新規正式出爐後,一石激起千層浪,也有些人覺得鄧專家啪啪啪被“打臉”了。

這場風波前後,黃埔區也有多個樓盤也受到了波及,相信很多業主現在還記憶猶新。

2018年7月,在廣州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保利越秀愛特城專案就因“雙合同”問題被查而暫停銷售

2018年12月,受新規影響,一些開發商不願意在收樓前將裝修合同交還業主,引發了廣州東區七大樓盤轟轟烈烈的維權,涉及黃埔的保利越秀愛特城、萬科尚城、萬科幸福譽等樓盤

當時簽名維權的業主超過1100人,並向廣東省消費者協會遞交了訴求書,要求拿回當初簽訂的裝修合同、收回毛坯房驗收權、公佈裝修價格明細並退回差異部分、雙改單、允許公積金貸款等。

知識城某盤因不給裝修合同,業主拒交裝修款,開發商以業主拖欠裝修款違約為由,單方面宣佈解除買賣合同。

所以,在如今“黃埔限價”傳聞每天飛時,業主們對“雙合同重出江湖”更是嗤之以鼻。對於開發商來言,雙合同是個避規的好東西,但對於購房者而言,“雙合同”買房可謂是套路深、糾紛多、手尾長

主要有哪些不利之處,黃埔君下面給你重點說下。

一、“雙合同”買房首付金額更高,對剛需更不友好,等於變相提高了購房門檻。

二、“雙合同”的裝修合同,常跳過購房者,讓開發商直接向裝修公司交樓,一旦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可能會遭遇踢皮球,購房者的驗房權難以保障,且維權艱難。

三、若出現逾期交樓、辦證等違約情形,開發商可以只按購房合同價款總價為基數計算違約金或退款,等於變相降低賠償標準,這類官司一搜也是一大把。

四、新國五條中規定,二手房轉讓要收取差額的20%稅費,而裝修合同價,也會被計入房價差額收稅,這也就意味著轉讓稅費無形中提高了。

有律師朋友表示,開發商跟業主簽訂“雙合同”,屬於行政違法行為,購房者可以向房地產主管部門去提起行政投訴,讓其介入及調查處理。

假如開發商又祭出“雙合同”大法,政府的樓市調控會不會再次加碼呢?這場博弈,咱們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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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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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間真實:2021年剛需買房會更難嗎?是的,警惕衰退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