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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制、公攤面積再次受到關注。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提交提案,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同時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

“商品房預售和以建築面積計價銷售的制度,總體上違反市場交易規律,對購房人顯失公平。”

取消預售制、公攤面積,到底有多難?

01

商品房預售制、公攤面積、土地批租制,堪稱香港房地產的三大發明。

1950年代,香港百廢俱興,房地產業蒸蒸日上。當時香港樓宇一般都是整棟出售,資金要求量大,有開發商率先想出“分層出售”的主意。既然分層出售,公攤部分自然就包含在內,公攤面積由此而來。

同一時代,香港還發明瞭以預售製為特色的“賣樓花”制度。港人將正在興建或沒有動工的樓宇單元,形象稱之為“樓花”。在樓宇建設週期內提前賣房,正是“賣樓花”,或者說預售制。

1990年代,隨著內地房地產市場崛起,分攤面積、商品房預售制被複制而來。

不過,近年來,香港已經取消了公攤面積。2013年,香港出臺新規,要求房屋交易需以“實用面積”作為計價標準,公攤面積從此退出江湖。

重慶則是內地率先取消公攤面積計價的城市。不過,重慶新規並不徹底,目前當地新房銷售一般都會標明套內均價及建面均價,而總價一樣;二手房則多以包含的建築面積計價,與其他城市沒有明顯區別。

至於取消預售制,海南已經嚐了頭啖湯。

2020年,海南出臺新規,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海南由此成為全國首個全省推行商品房現售制度的省份。

然而,大多數地方仍舊是預售制、公攤面積當道,雖然新華社等權威媒體多次呼籲,但始終是雷聲大雨點小。

02

預售制、公攤面積到底有何弊端?

預售制的弊端顯而易見。所見不能所得,偷工減料、“貨不對板”現象經常發生,問題樓盤屢見不鮮,至於“爛尾樓”的出現,更不是新鮮事。

預售制之所以難以取消,主要原因在於利益阻礙。

預售,相當於讓開發商在竣工之前就能獲得資金回籠,從而加快資金週轉速度,房地產的高週轉模式由此而來,而風險卻轉嫁給購房者和銀行。

公攤面積的弊端同樣明顯。

許多樓盤公攤面積動輒15%乃至30%以上,建築面積100平方的房子實用面積可能只有70多方,這就導致房價在數字上存在明顯失真。

不僅如此,公攤比例懸殊,背後存在著巨大的操作空間。到底哪些應該公攤、哪些不該公攤、有多少屬於公攤部分,為什麼有的公攤只有10%,有的公攤卻超過30%,這背後的標準相當模糊。

同時,公攤面積的存在,導致無論在精裝修還是計算物業費、取暖費時,都存在明顯多徵的情形。

03

如果取消預售制、公攤面積,影響會有多大?

取消公攤面積,會讓住房和房價變得更為透明。公攤部分不納入計價,實際面積該是多少就是多少,這就讓開發商少了暗箱操作的空間。

當然,取消公攤,名義房價不可避免要上漲。這很好理解,同樣200萬的房子,建築面積100平方,套內面積80平方,原來的房價2萬,現在的房價變成了2.5萬。

不過,這只是名義房價上漲,而實際房價保持不變,改變計價方式並不能改變最終價格。但是,名義價格的上漲,無疑能讓整個社會對於房價有更多深切認識,強化“房住不炒”的社會預期。

同時,公攤比例搞過高的房子,或許會受到明顯影響。100平方的房子,一套公攤是10%,另一個公攤是30%,但均價都是2萬。

如今,公攤面積被取消,公攤比例過高的房子,恐怕不能與公攤比例過低的房子,繼續維持相同的總價。

此外,取消公攤面積,有利於房產稅推進。

房產稅按照評估價徵收,也不會受到有無公攤面積的影響。但是公攤面積的存在與否,卻會切實影響到房產稅免徵面積額度。如果人均免徵30平方,是按建築面積免徵還是按套內面積免徵,將有天壤之別。

與取消公攤面積,取消預售制的積極意義更大。

取消預售制,對於開發商將是一記重拳。房企週轉速度變慢,高週轉模式就此終結,這必然帶來房地產行業的全面洗牌。中小房地產商搖搖欲墜,大開發商也將失去高週轉的利器。

對於購房者來說,取消預售制,雖然短期看起來可售房源減少,但一兩年之後,市場供求關係迅速恢復正常,所見即所得,反而從根本上避免陷入“爛尾樓”困局的可能。

顯然,無論是取消預售制還是取消公攤面積,都是大勢所趨,也是利於整個社會之事,希望不要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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