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房產>

每次聽到“公攤面積”這幾個字,購房者都非常窩火。因為,這個制度對開發商有利,而對購房者來說卻很吃虧。所謂“公攤面積”,就是購房者明明買房的面積標註是90平米,可入住的時候,卻發現套內面積只有70多平米,而額外的那部分就是所謂的公攤面積了。公攤面積也是就將電梯面積、過道面積、配電設施面積等都平攤到每個購房使用者身上。

說起“公攤面積”最早開始是在上世紀70、80年代的香港,當時開發商想要在賣房時利潤最大化,就把樓房公共地區的面積都平攤到住戶身上。自從改革開放之後,“公攤面積”就傳入了國內,並在國內開發商那裡全面實施起來。

公攤面積一般包括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等區域。在國際上,大多已經不採取公攤面積,而是採用房產套內面積計算房價。而在內地卻將公攤沿用至今。

不過隨著房價走勢趨於穩定,當前購房者對於房子本身越發關注,呼籲取消公攤的聲浪一波接著一波。

確實,公攤面積在筆者看來,有點算是在糊弄消費者,一方面它給了開發商弄虛作假的可乘之機,暗藏貓膩,開發商可以胡亂填報,藉此獲得鉅額利益。打個比方,一個小區有1000套房子,如果開發商把每一套房子多寫進去3平米公攤面積,就會多出來3000平米公攤,按照每平米1萬元計算,那麼就可以多收3000萬元利益。

另一方面,購房者還得為這些公攤面積而買單,承擔物業費、維護費,房屋維修基金以及購房時的契稅費等。

對此,獨立經濟學家馬光遠發文直言不諱道,公攤面積早該取消了。公攤裡面的貓膩和腐敗太大了,水太深了。你買個100平的房子房子,公攤究竟是多少,就是開發商說了算,亂報你都不知道是多少。

所以,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越來越高漲,但關於公攤面積的取消,卻一直沒有訊息。對於購房者來說,他們寧願單價高一些,也不希望房子有那麼多的公攤面積,為公攤面積買單。

其實這事不是第一次引起大家熱議了,在2019年,住建部曾發過一個《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國家建築科學院就專門迴應過這個問題。新華社此前採訪了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將住宅交易的面積統一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

可見,無論是國家建築院的迴應,還是住建部門此前發的住宅專案規範,抑或是各路學者專家的呼籲,取消公攤面積已經是大勢所趨。

9
最新評論
  • 為什麼有人會想花5萬/月,去租奧邸國際?
  • 1.65億元!築海實業、宋城演藝王國分別摘獲斗門兩宗旅遊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