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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021年,房地產市場一掃“平淡不漲”的局面,開始了新的騰飛。

根據房地產指數系統資料,2021年2月份,全國百城新建住宅平均價格15884元/平方米,環比上漲0.20%,漲幅較上月收窄0.17個百分點,同比上漲4.01%,漲幅較上月擴大0.45個百分點。百城二手住宅平均價格為15585元/平方米,環比上漲0.28%,漲幅較上月收窄0.04個百分點,同比上漲3.30%,漲幅較上月擴大0.08個百分點。

面對房地產“躁動”的新局面,還沒買房的人表現得尤為不淡定,因為隨著房價指數不斷上漲,意味著買房願望似乎又要落空了。

在商品房買賣市場,經常會聽到房地產中介說這樣一句勸勉剛需買房的話“今年不買房,一年又白忙。”現在看來,這句話似乎不無道理。

衣食住行是每個人的必然需求,住房也是大事情,任何時期,總有已經買房的人和暫時沒有買房的人,已經買房的人可以舒心地居住在自己的“家裡”,沒有買房子的人只能“暫住”在別人的房子裡,前者我們稱之為自住、後者我們稱之為租房。

資料顯示,我國現在的租房市場龐大,租房人群預計在2億人至2.2億人之間,基本都是90後和00後,他們剛剛大學畢業,工作尚未穩定,所以暫無充足的經濟能力買房,只能租房度日。

根據一項對租房人群的買房意願度調查,超過80%的人表示一旦存款夠了,他們便會立即買房,有條件的話,會果斷放棄租房。這一點與德國、法國、英國等國家的租房人群似乎不同,在德國、法國等國家,我們經常會見到“長租家庭”,他們一生都在租房,他們不願意自己買房,覺得租房比買房更划算、更舒適。

為啥我們這裡大家都不願意租房子?最核心的原因還在於租房居住舒適度太低,租客經常會遇到無賴房東、不退押金、中途漲價、隨便驅趕租客等情況,久而久之導致整個租房市場體驗感變差。所以,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租房了。

不過,這種情況或許會在未來有所好轉。

前不久,住建部出臺了《住房租賃條例(意見稿)》,在這份檔案中,就包含了很多對租房市場規範的內容條款。根據經驗,《意見稿》的意思是正在徵求大家的意見,基本已經形成正式的檔案,距離釋出和開始執行只有短短的2-3個月的時間,這也就意味著,從2021年開始,租房市場或迎來新的規範標準。

所以,房東、租客提前留意:新禁令下,2021年起,4類房子不得出租!

第一類:違背“強標”的房產。

每當提到房子,你最先想到的是什麼?當然是房子升值快、買房能賺錢,1998年房價2000元,一路上漲到2020年的9980元,房價上漲400%以上,只要買房早的人,基本都已經賺得盆滿缽滿,那些還沒有買房、或者錯失買房良機的人,無盡的嘆氣。

雖然說,買房確實能夠賺錢,但房子的最根本屬性依然是住人,所以房子的安全性才是第一位的,而現階段的租房市場,經常會出現“不安全”的房產型別,例如有的房東為了出租房子,在自己的房子周邊用石膏板、塑膠薄膜建設簡易房產,用來對外出租,這些房子雖然能產生利潤,但給租房人群帶來了一定的風險係數。2021年起,不符合建築強標,例如抗震效能不達標、消防安全不符合標準、環保不符合等的房子將不允許出租,房東和租客都應該注意。

第二類:房子裝修存在汙染的情況。

這一點估計大家都知道,對於買房人而言,如果房子是自己居住,則裝修可能花費20萬元-50萬元不等,有條件的買房人為了使用環保材料,裝修甚至能達到上百萬元。然而一旦為了出租的目的裝修,則基本都奉行“隨隨便便”的方式,一套總面積100平米的房產,裝修費用為2-3萬元,更有甚者,100平米房產裝修款才1萬元不到。

試想,總計裝修才1萬元的費用,這種房子使用的是什麼材料、什麼裝修標準?裝修的汙染有多大?並且,房東為了儘可能把房子早點出租出去、快點開始收取租金,不管甲醛是否超標,只要油漆幹了,就立刻外租。根據新規,對於“不符合室內裝飾相關標準”的房子,今後也不允許出租了。

第三類:不符合出租的狹小非居住房。

很多租房人會遇到這種房子:原本一套房子是三室兩廳一廚一衛的格局,但是房東和租房中介卻偏偏把陽臺、衛生間、廚房全部改造成為臥室,把原來的3個臥室全部一分為二,用簡單的木板子進行隔斷,一套3個臥室的房子,最後硬是被改造成為了7-8個臥室的房子出租,大大提高了使用效率。

然而,這種房子不僅居住舒適度很低,而且不符合通風采光效果,同時不利於安全預防。所以在新的規定下,要求市級以上有條件的區域,要設定一定比例的租房空間標準,就直接強調了這一點。

第四類:其他違背法律許可的房子。

這一點其實很容易理解,已經被法院查封、沒有辦理有效房產證的房子、違規建設房產等,都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這樣的房子本質上也是不允許出租的,相信很容易辨別清楚。

不過,需要特別說明的一種情況是,2020年以來,新的規定增加了“居住權”一項,如果對外出租的房子設定了“居住權”,那麼租客也是無法承租這套房子的,租客需要提前瞭解清楚房子的基本使用性質,以防這種尷尬的情況發生。

所以,總結起來,4類房子不得出租,租客、房東都該早打算了。

以上幾點,你都知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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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為什麼有人會想花5萬/月,去租奧邸國際?
  • 央行、住建部雙雙出手,這次把矛頭指向了房企和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