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輝龍湖灣”樓盤銷售部
樓盤廣告與合同大相徑庭
記者來到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找到這個名為“華輝龍湖灣”的在售樓盤。該樓盤佔地頗大,分多期開發,售房大樓裝修豪華,四周佈滿大小宣傳廣告,其中不乏“精裝湖海尊邸”、“6888元精裝修”的字眼。記者佯裝購房者,與現場銷售人員洽談。對於房屋是否帶裝修的問題,對方一口咬定:“我們是定位高階的豪華樓盤,肯定都是帶精裝修交付的。”
“華輝龍湖灣”宣傳、廣告中均清晰表述為“精裝房”
許先生去年7月份,留意到了“華輝龍湖灣”這個新樓盤,“看房的時候,開發商宣傳房子是精裝出售,而且銷售人員也跟我們說收樓後即可拎包入住。”李先生說,當時銷售給他看的專案介紹和樓盤廣告,均有“帶裝修”的表述,其後還提供了一份房屋的裝修標準,裡面對房屋內部裝修所用的基材、五金、衛浴的標準和品牌都做了詳細表述。於是許先生決定購買該樓盤住宅。
售樓部內公示的精裝房裝修標準內容
但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許先生髮現了蹊蹺之處。“合同涉及裝修標準中,只有房屋內毛坯材料的表述,沒有任何內部裝修的內容。對此銷售人員表示,該樓盤是以毛坯房報建的,後續會補籤裝修協議。”就此許先生聽信了銷售人員的說辭,簽約購買了一套“華輝龍湖灣”的住宅。
開發商甩鍋第三方公司
等了幾個月,開發商承諾的裝修協議遲遲沒有訊息,已購買“華輝龍湖灣”的部分業主來到售樓部諮詢情況,但多次遭到推諉。後無奈之下,開發商拿出了一份《委託裝修協議》,業主一看內容頓時傻了眼。
“這份協議是業主和另外一家裝修公司的雙方協議,與開發商沒有任何關係。而且協議中明確表述業主購買的房屋為毛坯房交付,等於強迫業主認可這一結果;更為過分的時,買房時明明說是帶裝修的,現在補籤的裝修協議,卻要業主另外交錢搞裝修。”許先生和其他數百名業主拒絕在協議上簽字。
經過多番交涉,華輝龍湖灣樓盤所屬的陸豐市華輝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只口頭承諾,會保證業主房屋的裝修質量,其他概不負責。
“開發商口口聲聲說是精裝房,但現在想靠一份《委託裝修協議》就把相關法律責任全部甩給無關的第三方裝修公司;而且房價中本來就包含內部裝修費用,現在要業主另外花錢裝修,無論如何說不過去。”許先生說。
目前“華輝龍湖灣”一期幾百套房屋已基本售罄,其上百位業主將和許先生一樣,在開發商精裝房“忽悠”下購買了該樓盤,將面臨著“精裝房”變“毛坯房”的窘境。
法律人士:開發商或涉虛假宣傳
對於“華輝龍湖灣”樓盤“裝修房”變“毛坯房”一事,有業主曾向當地信訪部門反映。而“華輝龍湖灣”開發商陸豐市華輝置業有限公司在《回函》中解釋“因自身不具備裝修資質,所以選擇有資質的裝修公司為業主房屋進行裝修”。
有法律人士表示:“銷售人員作為開發商職員,在銷售樓盤時對房屋交付標準的表述,應視為口頭合約的一部分,開發商也應按合約內容履行。如銷售人員聲稱所交付的是精裝修房屋,但最終開發商卻沒有履行的話,在購房者保留有原始錄音或者書面證據的情況下,開發商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
而“華輝龍湖灣”樓盤在廣告宣傳中帶有的“精裝修”表述,有律師認為,開發商如在廣告宣傳中有關承諾,如關於裝修、小區配套設施、房屋設計等方面的描繪和承諾是符合要約的特點時,開發商虛假宣傳的行為就構成了違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約定的違約責任。而開發商要業主自行與第三方公司簽訂裝修合同,更是與違背了雙方原來購房約定的內容,讓業主自行承擔房屋裝修可能產生的後果,有“甩鍋”的嫌疑。
““華輝龍湖灣”樓盤以毛坯房報建,但在宣傳和銷售時卻以精裝房名義賣房,可能存在不實和違規銷售的操作,業主可對此行為的進行投訴和舉報,有關部門應進行查實和處理。”有律師建議。
據悉,“華輝龍湖灣”樓盤一期將於明年3月份交付,目前涉及交付的數百套房屋還未進行內部裝修,因樓盤開發商未按要約交付精裝房,由此又將帶來違約、延遲交付等問題,數百業主花費百萬購買的房屋何時能夠入住,還是一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