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業主:
1、《補充協議》的簽訂工作自9月初啟動,為了不影響您在9月30日能按時獲得委託經營回報,請還未簽署《補充協議》的業主9月30日前辦理《補充協議》簽署手續。
2、按照原合同《商業經營合作協議》約定,本次委託經營商鋪業主的經營回報定於9月30日發放。自行納稅業主的發票提交至我司時間晚於2021年9月28日,或9月30日才簽訂《補充協議》的業主,因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銀行不予受理對公轉賬業務,本次經營回報需延遲至國慶假期之後的工作日發放,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3、未提交發票或未簽訂《補充協議》的業主,因根據稅務機關規定,如需我司代扣代繳的,需要業主本人進行授權,而且首次代扣代繳必須要業主進行線下實名認證,再由雙方簽署稅務代扣代繳委託書後,業主才無需再往返稅務局開票,如確有需要我司代扣代繳的業主請儘快與我司辦理授權手續,否則我司無法按照原定時間發放經營回報。
請上述事項還未進行辦理的業主,在截止日期(發票提交至我司時間不晚於2021年9月28日,簽訂《補充協議》不晚於9月30)前完成相關流程辦理,因未及時提供稅票導致經營回報發放延遲,我司將在假期過後陸續發放,敬請知悉!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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