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的內容
留存收益是企業從歷年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於企業的內部積累,包括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兩類。
利潤分配。
利潤分配是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章程、投資者協議等,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所進行的分配。
企業當年實現的淨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他轉入後的餘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2)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盈餘公積。
盈餘公積是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公司制企業的盈餘公積包括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是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
任意盈餘公積是企業按照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提取的盈餘公積。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派送新股等。
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實現的淨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盈餘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後留存在企業'的、歷年結存的利潤。
留存收益的核算
企業應通過“盈餘公積”科目,核算盈餘公積提取、使用等情況,並分別“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規定提取盈餘公積時,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盈餘公積”科目。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時,借記“盈餘公積”科目,貸記“利潤分配一盈餘公積補虧”、“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經股東大會決議用盈餘公積派送新股時,按派送新股計算的金額,借記“盈餘公積”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總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
企業應通過“利潤分配”科目,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後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該科目應分別“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盈餘公積補虧”、“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未分配利潤通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淨利潤或發生的淨虧損,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潤”科目,並將“利潤分配”科目所屬其他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結轉後,“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貸方餘額,表示累積未分配的利潤數額;如為借方餘額,則表示累積未彌補的虧損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