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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國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購投資)釋出了《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國購投資有限公司及下屬公司重整申請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這家“安徽第一大房企”將走向破產重整之路。

國購投資系安徽國購投資集團核心企業,住所地位於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肥西路66號匯金大廈。國購集團官網顯示,2018年,集團位列中國房地產開發企業69強、中國民營企業243強,企業聯合信用評級AA。國購投資系“安徽第一大房企”。

公告內容指出,2019年11月5日,國購投資及下屬共十家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合肥中院”)所出具的《民事裁定書》【(2019)皖01破申41-50號】及《決定書》【(2019)皖01破34-43號】。合肥中院已依法裁定受理國購投資及下屬公司共十家公司的重整申請。

據了解,根據國購投資2018年度審計報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國購投資單體資產總額約為120.08億元,負債總額為126.34億元。國購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因流動性問題,陷入債務危機,由此而引發大量的訴訟和執行案件於短期內集中爆發,各公司的銀行賬戶和資產被多家法院凍結、查封,企業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企業財產面臨被強制執行的風險。

合肥中院認為,根據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進行重整;破產法第七十條第一款又規定,債務人可以依照該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根據對國購投資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提供的申請材料的分析,該十家公司具備重整原因,具有一定的重整價值及重整可行性,且不存在重整的重大障礙,故符合重整的立案條件。

對於破產重整,國購投資表示,如果國購投資及下屬公司順利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於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

一位國購投資的債權人點評表示:“通過破產清算進行債務確權,比一直拖的不處理的方式好。”

“由於重整程式需持續一段法定期間,且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確定性,合肥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事宜對於國購投資的生產經營、資產狀況和償債能力的影響目前尚無法準確判斷。”國購投資補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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