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2015-2016年的瘋狂大躍進之後,2017以來新三板日漸趨冷,摘牌企業數量遠遠超過掛牌企業。
在這種情況下,先拋開新三板將要推出的精選層、競價交易、公開發行、降低投資者門檻等改革不談,下列五類企業依然適合掛牌:
1、中早期科技企業
企業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與成長性但目前處於發展的中早期階段,這樣的企業通過新三板的展示作用可以吸引大量投資機構實現融資。
2015-2017年新三板每年股權融資金額都在1,400億元左右,2018年在整個融資環境變差的情況下實現了融資將近800億元。
大量的企業通過新三板實現了融資,並且很多企業市盈率較高。
2、消費類企業
提供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產品或服務的公司也適合新三板掛牌。
這樣的企業掛牌後可以將股票程式碼用於宣傳,以公眾公司形象示人,獲取消費者好感,從而擴大業務收入。
3、各類問題企業
企業存在一定的瑕疵,需要藉助新三板進行解決。
一種情況,因為各種不合規,企業資質證照等常規途徑無法解決,可以通過新三板掛牌,要求金融辦協調解決往往省時省力省錢。
另一種情況,企業歷史上存在一定瑕疵,直接IPO往往難以讓證監會接受,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新三板掛牌的背書作用緩衝上述影響,最終以新三板作為跳板成功上市(特別是股東人數眾多的企業)。
4、擬上市企業
企業具有上市的長遠計劃,具有規範的預期,但自身規範難度大,讓財務總監或董祕扮演黑臉往往難以奏效。
這種情況下,可以先新三板掛牌,讓中介與監管機構通過外部力量強制企業內部規範,達到上市條件之後可以快速“轉板上市”。
但是這種情況下也要注意,新三板掛牌後特別是達到IPO申報期後需要完全按照IPO上市要求規範與信披,否則信披不一致會適得其反。
5、規範盈利的分紅類企業
國稅總局規定,新三板分紅免個人所得稅(持股12個月以上)。
所以,已經相對規範且盈利良好的企業(比如500萬元以上),可以考慮新三板掛牌,掛牌後免交的個人所得稅將大大超過維護費用。
對於沒有分紅但是後續有轉讓或IPO上市的企業來說,也可以先分紅後再將資金以增資的形式投入到企業,做大投資成本,以節省後續轉讓或者減持的稅務負擔。
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分紅免個人所得稅僅限於自然人股東直接持股或者備案的私募基金,對於一般的員工持股平臺分紅不免個人所得稅,所以需要提前進行籌劃。
另外,新三板系真正的註冊制,掛牌條件非常簡單,成立滿兩個會計年度且累計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沒有盈利要求)即可,對於同業競爭、關聯交易、規範運作等均有較大的容忍度,除了幾個特殊行業外均可掛牌,成功率接近100%。
最後,需要了解的是,新三板掛牌中介機構費用約180萬元(各地補貼基本可以彌補),掛牌後每年維護費用三四十萬元(沒有補貼)。企業是否要進行掛牌,需要早充分考慮上述因素之後進行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