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修訂後的證券法明年3月1日施行。新修訂的證券法明確全面推行註冊制。將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同時,大幅度簡化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取消發行稽核委員會制度。
中國證券法修訂草案備受矚目,其修訂是為了更好適應中國資本市場不斷髮展的新需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而此次證券法修訂草案,更是著重強調了註冊制,提高了違法成本,增加了投資者保護專章,強化了資訊披露以及明確了高管職責。
從全面推行註冊制的角度來看:對外而言,顯然這是和世界資本市場接軌的舉動;對內而言,與核准制相比,其最大的特徵是在註冊制下證券發行稽核機構只對註冊檔案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判斷。在註冊制的推行下,“上市”將不再是一個耀眼的入場券,大量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將變得更便捷,在市場新股大量湧現的背景下,資金將越來越集中於優質標的,市場分化會更進一步,重視價值投資將成為市場的共識。註冊制下,最受益的領域自然是券商,大量新股進入,券商業績會增厚。
從監管力度的加強來看,資訊披露違法最高處1000萬罰款,內幕交易最高十倍罰款,說明這次監管部門對市場違規行為的處罰進一步加大,這一舉措長期利好市場的健康發展。
總的來看,二級市場上,證券法修訂或將中長期影響資本市場生態。同時也是在借鑑國際經驗以及市場發展過程中的重要需求改變,對股市有著重大意義。
執筆投顧
郭一鳴 執業證書:A0680612120002
胡 崗 執業證書:A0680617040003
免責宣告: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具體操作建議,據此操作盈虧自負、風險自擔。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