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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證券法》會導致擴容大躍進嗎?

在央行全面降準等重磅利好刺激下,A股新年實現開門紅。在只有2天的交易周,上證50,滬深300、中證500、上證綜指、深成指、中小板、創業板分別拉出2%、3.06%、3.89%、2.62%、4.13%、4.22%、3.87%大周陽線。儘管以貴州茅臺為首的白酒股集體重挫,但大盤終於補盡了5月6日留下的3052點“特朗普缺口”,最高衝至3098點,並連續2天收在3080點之上,還放出了7515億、6955億的成交巨量,實現了向上有效突破!

但許多人還是擔心新《證券法》3月1日實施後,新股上市更容易了,會不會出現新一輪的擴容大躍進?

1、高層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關係有了新的表述。

2019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與2018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不同之處在於:不再提“去槓桿”,不再提“進一步加大直接融資的比重”;貨幣政策改為“靈活適度”。銀保監會副主席也稱:“以間接融資為主,是由中國國情決定的”。

這是第一次強調把間接融資放在首要低位,認為這是符合中國國情的,而把直接融資放到次要低位。這就從扭轉了導致以往擴容大躍進的指導思想上的偏差,值得投資者稱道!

2、易會滿主席有莊嚴的承諾。

去年12月1日,針對當時新上市的地方商業銀行股和科創板新股接連破發、超大盤股郵儲銀行、京滬高鐵即將上市、科創板股普遍被腰斬或破發,引起滿市場的“擴容恐懼症”蔓延,人心惶惶,引發市場人士和金融專家的強烈質疑和批評。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通過對記者談話,直面市場的深度關切,作出了及時的、明確的迴應:“新股將堅持常態化發行,不會因為各種因素而暫停IPO發行,也不會搞大躍進的集中核發批文;會根據目前的市場情況,保持平穩的發行節奏,重視市場投融資兩端的平衡,明確市場預期,嚴把市場入口關,推動發行、註冊和市場承受力的有機統一銜接”。

這可以說是易主席公開對市場作出了“不搞擴容大躍進”莊嚴的承諾。也是七屆證監會主席中敢作敢為的第一人!

人們有理由相信,易會滿主席的表態,不是權宜之計,隨意可變,而是板上釘釘的莊嚴的承諾。1.6億投資者都在密切關注著他能否言必行,行必果!

3、新《證券法》斬斷了劣質新股大量上市的利益輸送鏈。

新《證券法》的一大亮點是:在全面實行註冊制後,便取消證監會下的新股發審委。

從之前揭露出的利用新股發行搞貪腐和利益交換的行為看,過往新股發行中監管層“自審自監”的機制,存在著很大的弊端和漏洞。

新《證券法》把這個利益鏈斬斷了。這樣,今後在監管層面上的相關人士,就失去了搞新股擴容大躍進的既得利益,也就不再那麼熱衷發新股了。象2015年4月姚、張公開稱“中國股市規模沒有理由不世界第一”,“2020年中國上市公司將達10000家”這種大躍進的口號,今後不會再有監管層人士起勁地叫喊了!

4、新《證券法》的五大嚴厲打假舉措,震懾威力巨大。

A股市場中,廣大投資者對擴容大躍進最厭惡的是不在於數量多,而在於新股欺詐發行、造假上市等導致劣質股票大量上市。

也許許多人對新《證券法》對欺詐發行做出2000萬元的上限處罰,仍然認為過輕,遂認為新一輪擴容大躍進無法扼制。

其實,是他們沒有認真、細緻、全面地閱讀新《證券法》所得出的結論。

我從新《證券法》中歸納出五大打假的重大嚴厲舉措:

其一,對欺詐發行採取罰沒措施。

根據新《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發行人在其公告的證券發行檔案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尚未發行證券的,處以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該規定比原來30萬元或60萬元處罰上限提高了許多倍!

對發行人處罰,也由原來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提高到了“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那等於把造假上市的全部募資幾乎都罰光了!

尤其重要的是,對造假上市的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前款違法行為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千萬元的,處以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更為嚴厲的是:造假上市的控股股東,即大非減持後的套現所得,也屬於非法所得,不僅要全額沒收,還將處以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這是比對他們罰2000萬元更要命的事!

其二,強制造假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新《證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股票的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等證券發行檔案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已經發行並上市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責令發行人回購證券,或者責令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買回證券。將發行的股份回購回去。

不僅募資泡湯,還要處以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這叫“賠了夫人又折兵”!

其三,建立集體訴訟制度,造假公司需賠償投資者損失。

根據新《證券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發行人因欺詐發行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相關的證券公司可以先行賠付投資者,然後依法向發行人以及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不願意先行賠付也沒有關係,新《證券法》第九十五條推出了代表人訴訟制度。

這便是市場人士和廣大投資者呼籲了多年,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有中國特色的集體訴訟制。這不能不說是新《證券法》最大的亮點,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護到投資者的利益,讓投資者得到應有的賠償,讓造假者賠的傾家蕩產!

其四,造假公司必須退市。

新《證券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而欺詐上市則屬於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因此,欺詐發行上市的罪名一旦成立,股票退市將無懸念,該企業就再無重新上市的機會,永世不得翻身了!

其五,嚴懲造假公司的中介機構,讓中介機構不敢配合發行人造假。

新《證券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欺詐發行,發行人要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應當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除此之外,根據第一百八十二條,保薦機構還要沒收業務收入,並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暫停或者撤銷保薦業務許可。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同樣面臨著類似的處罰。

如此嚴厲的多重處罰,足以保薦人遭到重罰、失去保薦業務資格,並可置任何一家中介企業遭受經濟的和名譽的重創,甚至面臨倒閉的境地。

因此,今後中介機構不敢再為了獲取鉅額承銷費,而對劣質企業進行包裝上市、欺詐上市,不得不好好地掂量一番利益輕重。

這五大組合式重拳,足以讓造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高管、直接責任人、保薦人、承銷商、律師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罰得傾家蕩產。再輔之於《刑法》的修改,還要讓造假公司的相關責任人判刑坐牢。

新《證券法》這些嚴厲懲罰舉措,不僅有力地震懾已上市公司,逼使他們不敢造假、不想造假,淨化市場風氣,切實保障二級市場投資者利益,而且,尤其將震懾正在排長隊等待上市的企業的“堰塞湖”,嚇出其中造假者們一身冷汗,得仔細掂量掂量是繼續排隊,還是撤銷申請。

我相信,3月1日以後,撤銷上市申請的企業者不在少數,想申請上市的不過硬的企業也將望而卻步。擴容大躍進想搞也比以前難多了!

正如美國股市儘管10年大牛市,但是想上市的企業已經寥寥無幾了。這顯然是對造假者實施嚴刑峻法的結果!

5、中國特色註冊制比稽核制的稽核更嚴。

如前所述,以往30年新股發行的稽核制,名義上是屬於監管部門的“自審自監”,實際上是隻審不監,即使審,也藏有很多貓膩和苦衷,如關係戶、人情戶、利益戶、上級或其他部門的指派戶、地方政府的壓力戶等。致使新股越發越多,越發越濫。

註冊制便在較大程度上,改革了弊端。雖然,註冊制把企業的上市標準,由原來稽核制下的“關注企業持續盈利能力”,改為“關注企業持續經營能力”。從表明看,似乎上市的門檻和標準降低了,其實不然。中國特色的註冊制仍強調對新上市公司品質進行嚴格的稽核,比原來稽核制下的稽核標準更嚴!

首先,新《證券法》推行的註冊制,稽核的權力主體分為兩極:一極是地方交易所,另一極是經證監會的註冊稽核,履行監督職能。

其次,在交易所申請過程透明化。既不能託關係、開後門,也不能插隊。包括是否受理、反覆問詢、上稽核會三個環節,全程在網上公開透明。尤其是與原來的發審委以財務專家為主不同,交易所稽核委,除了財務專家、金融專家外,還並引進產業同行專家來參與問詢、追問、評議、評審。這樣,不僅新股上市過程中搞腐敗和利益輸送的難度大大增加了,而且地方上的稽核,更加專業、更接地氣。

再次,監管層強調,推行註冊制後,在嚴格稽核的基礎上,還將充分考慮市場實際,把握好證券發行節奏,考慮市場承受能力,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分步穩妥的推進,即不會搞擴容大躍進。

6、2020年A股新增資金大幅增加,能夠維持股市的供求平衡。

2019年發行新股共203家,募資2532億。其中科創板70家,募資824億。

雖然2020年3月當創業板也試點註冊制後,新股發行,包括科創板、創業板註冊制試點股的數量肯定會超過2019年。但是,關鍵是要看2020年A股的新增資金的數量,能否保持供求平衡。

銀保監會副主席稱:“以間接融資為主,是由中國國情決定的”。在談到以間接融資為主,以直接融資為輔時,他又提出:“多舉措增加資本市場長期穩定資金來源,如養老金、保險資金、銀行理財資金等。”

去年11月份,很多券商研究機構估計,2020年A股增量資金達1萬億元。從目前的情況看,是明顯低估了。

2019年北上資金共流入3517億,但從新年頭兩天連續買入113.95億、46億,連續34天資金淨流入的迅猛勢頭看,預計2020年北向資金淨流入將超5000億。

同時,金融開放也進入快車道:兩家外資控股的券商(摩根大通和野村),以及首家外資控股公募基金、首家外資控股理財公司紛紛落地;全面取消QFII、RQFII投資額度限制;MSCI將A股納入因子從5%提高到20%,以及標普道瓊斯指數基金將1099只新股以25%的因子,一次性納入其體系之後,2020年入市比例有望再度提高;富時羅素第一批次的納入因子為5%,包含1097只A股,第二、第三批次的納入因子分別為10%,前者已在9月生效,而第三批次的提高到25%,正式生效將在2020年的3月23日,即被動資金將在3月20日收盤前全部到位。

因此,許多機構預估,2020年單是外資淨流入A股,就可超萬億元,加上新增的內資,有望達到1.5萬億。

如此巨量的新增資金,是足以應對新股擴容和大小非減持壓力。

7、全球貨幣寬鬆致使A股成為“資產荒”的投資首選。

美聯儲於去年9月印鈔5000億美元,相當於向市場釋放流動性3.5萬億人民幣。原先準備在12月底再釋放5000億美元的流動性,但尚未實施,預計推遲到今年一季度。加上美聯儲2019年3次降息和全球央行降息潮,致使全球貨幣氾濫,“資產荒”再起。而全球估值窪地的A股,便成了他們的首選。北上資金連續34天買買買,便顯示外資資金的充沛。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央行也不得不停止去槓桿,不得不降準和採取各種變相的降息舉措。不然,中國資產就會在底部被全球超發的貨幣搶奪,“割韭菜”。隨著保險資金、養老金、理財資金不斷加大入市比例,勢必會帶動更多的社會遊資、居民儲蓄資金和炒房資金轉戰股市。

由此可見,但A股日成交量放大到6000—7000億新臺階時,每週核發3—4家新股是算不上擴容大躍進的。若日後每週新股核發數量逐步增加時,人們就需關注A股的日成交量能否同步上臺階,和指數能否上臺階,以觀察新增資金進場的速度,確定何時需要進行波段操作。

新年頭2天,大盤已經放量突破,周K線形成頭肩底。預示著“春生”行情,即中級行情已經展開。但我還是堅持認為,2020年上證指數大約只有10%—15%的空間。大盤仍然是結構性行情。

近期主要是3大主線:一是券商板塊,階段性地帶領大盤衝關;二是去年超跌的低價股補漲,尤其是與大基建板塊相關的個股;三是高科技股是持續的市場主流熱點,是黑馬的滋生地。尤其是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特別強調硬科技股。因而,2020年的高科技股黑馬,絕不止於2019年年底各大基金、機構持有的50只高科技龍頭股名單上的個股。

人們當注意深度發掘仍處於低位、低價、低估值、漲幅不大、上市公司公佈的潛在資訊未被人們注意的硬科技股。以及國家積體電路大基金一期、二期,和國家5G基金老的和新的標的股。

對選股感到困難的投資者,不妨可在51500科技ETF,和512880證券ETF兩個品種上做低吸高拋或高拋低吸,或當日做T+0,獲取差價。每天都有1%的獲利機會,累計起來是一筆不菲的盈利。介入前者最佳機會是創業板大跌時,介入後者最佳機會是券商股大跌時。

正如馬雲所說,任何機會得生滅都經歷四個階段:看不見、看不起、看不懂,最後就是後知後覺者來不及(接最後一棒)!2020年“春生”行情的號角已經提前吹響,新年股市的機會已經來臨!人們務必及時相應把握!

但願大盤在3100點以下多停留幾天,通過震盪洗盤,以驗證突破3050點的有效性;並給踏空資金提供繼續進場的機會,為大盤有效突破3100點打下堅實的基礎。

最新評論
  • 1 #

    看來以後上市的公司只會少不會多了!敢上市的都是好公司了!但願以後小股民的日子好過點吧!

  • 2 #

    相信教授的解讀,翹首期盼春天來

  • 3 #

    講得好,說得細。分析得透,託你的福,A股2020年牛勁實足,一路狂奔,股民有喜。

  • 4 #

    事實勝於雄辯。現在只要說真話、沒有產品、沒有收入的企業都可以上市,申請一交,三個月必有結果,想想有多少企業申請,三板轉板又有多少企業?

  • 5 #

    李教授寫得很好!不過我們也要銘記“4000點以下不減持”,“4000”點是牛市新起點等莊嚴承諾

  • 6 #

    一大批黑五類和假業績股會在3月1號前暴雷。要不然都會按新法懲辦了。這是最擔心的。

  • 7 #

    老皮海洲老師您也是啊!

  • 8 #

    兩天七隻,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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