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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科創板正式開板至今,交易時間已有三個多月,市場交投由火爆轉向平穩,投資人情緒也由亢奮轉為理性。而作為科技企業另外的上市選擇,美國納斯達克針對中國企業更改上市規則、放緩審批速度,以及港易所放棄收購倫交所的訊息,也引起了市場關注。

實際上,科創板可謂是集大成者,其上市之初就被稱為中國版“納斯達克”,制度設計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鑑了同樣採用註冊制的港股市場。

面對科創板、港股、納斯達克這幾個各有異同的市場,科技企業該如何選擇上市地點?

香港、納斯達克上市規則特點

香港註冊制以“雙重存檔”為特徵。擬上市公司申請材料遞交聯交所後,副本交予香港證監會存檔,聯交所與證監進行雙重審查,聯交所進行實質稽核,香港證監會進行形式稽核。

而科創板擬上市公司的全部審批許可權則均歸屬於上交所,證監會僅負責股票發行註冊。

香港創業板對上市企業的門檻較低。根據香港創業板上市規則,其對擬上市企業無任何盈利要求,僅要求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1.5 億港元;公眾持有的股本證券最少由100個人持有;以及前兩個財政年度經營業所得的淨現金流入總額必須最少達3000萬港元。

納斯達克的上市規則指引以“分層”為依據。納斯達克市場共有三個分層市場,針對不同的層級給予不同的約束條件。

具體來說,“全球精選市場”吸引大盤藍籌企業和其他兩個層次中已經發展起來的企業,“資本市場”主要用來吸引規模較小、風險較高的企業,“全球資本市場”則介於兩者之間、吸引中等規模的企業。除了第一層的全球精選市場,其他兩層的上市財務要求也相對不高。

相對而言,科創板也做出了分層設定,但上市門檻具備一定的高度,如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如果是紅籌企業則需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有競爭優勢等條件。

有資深人士做出比喻,納斯達克和香港市場對創新型科技企業來說,更像天使投資人的角色,更願意在初期給企業融資的機會,哪怕這個盈利模式還不是那麼成熟、市場上並無先例,而科創板則更偏向於已過初創期、在成長期的企業。

退市難易程度不同

退市制度方面,港股退市較多依賴於主觀判斷,退市公司數量少,存在幾分錢的“仙股”;而科創板實施更嚴格的退市制度,觸發條件立即強制退市且不得重新上市。而從過去的退市企業佔比來看,納斯達克也是一個淘汰率非常高的市場。

光大證券研報資料顯示,在1980年到2017年這近四十年的時間裡,從納斯達克退市的公司達10431家(約40%退市原因為併購),剔除6898家存續狀態不明的公司後,退市公司數量佔到剩餘19607家上市公司的72%。

境外上市“軟成本”較高

企業上市是一件持續性工作,上市門檻、企業估值、財務報表等是前期要考慮的“硬指標”,除此之外,企業需要考慮融資成本、上市後維護成本、監管環境、股東退出等“軟成本”。

與科創板相比,內地科技企業如選擇香港股市或納斯達克的話,上市難度或許會降低,但軟性成本必然升高。

如果選擇去香港或納斯達克上市,那麼投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這“上市三大件”的選擇範圍十分有限,且收費較高,上市後還需要中介機構幫助遞交當地證券監管部門要求的檔案,融資成本較高。

在國內的科創板上市,中介機構的選擇可以拓展到很多規模不大的本土機構,選擇範圍廣,融資成本較低。

上市後的維護也是持續性成本。在納斯達克上市,對CFO(首席財務官)的要求很高,通常需要有融資背景、投行出身、熟悉公司業務、具有極豐富的財務運作經驗,流利的英語表達更是標配,因為需要與投資人做溝通,而這些英語溝通的錄音,按照納斯達克的要求,是有釋出在網站上的。

另外,美國的眾多做空機構也會“伺機待動”,中概股被狙擊做空的事件已經屢次發生,針對惡意做空所帶來的維護成本也是一大筆開支。

最後,放上一張科創板、香港主機板、納斯達克三地上市規則對照表,供大家參考。(製表: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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