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既然註定了要落網。
那是老天都不想你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自己挖坑自己跳”
此前,有媒體曝光了這樣的一件事。
事發河南南陽。
當地一名男子張某,此前曾經夥同他人賈某前往某店鋪內實施偷竊行為。
據其交代,當時他和賈某本來想去人家店裡偷錢。
但當其看到吧檯上有幾瓶陳年老酒的時候。
就選擇進行偷酒。
後續等到張某再度前往被偷店鋪時。
一方面是看見人家又有酒了。
另外一方面可能就是僥倖心理在作怪。
覺得自己實施偷竊行為,沒有被抓。
在慾望和僥倖的雙重加持下,賊心再起。
於是便發消息給自己的同夥賈某,表示晚上再前去偷酒。
再給賈某打電話未果的情況下,張某選擇用發短信的方式進行通知。
內容大致如下。
“好酒到貨了,晚上11點碰頭,咱們去嚐嚐”
“我的斷絲鉗壞了,你記得帶上”
等到晚上,張某前往約定地點時,等待他的不是賈某。
而是湧出的民警,很快就將其制服。
相信被捕的那一刻,他或許都在納悶。
究竟是怎麼了?
他不知道的是,他在給賈某發送信息的時候,將號碼輸錯。
而且好巧不巧,接收消息的號碼機主是警察~
這不就直接撞槍口上了麼。
可以說,他只要來,那就是有去無回!
斷絲鉗,賈某是帶不了了,因為警方正在對其實施抓捕。
“銀手鐲”(手銬)現在就可以給張某戴上了。
缺舟:
為什麼,我們看到這種新聞的時候,會有一絲對於此類盜賊的譏諷。
和有些嘴角上揚呢?
一方面,可能是因為這些小偷所做的迷之操作確實讓人覺得不符合邏輯。
其實更為深層次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結果是好的。
沒錯,是因為這樣的操作,讓他自己暴露,從而受到法律制裁。
當結果是好的,過程的一些操作,才會讓人去思考和有些發笑。
其實這樣的“巧合”,也可以說是冥冥之中註定。
因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而如今,這樣的方式,加快了被抓的過程,避免了在犯錯道路上越走越遠。
希望此次之後,能夠明白何謂:“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