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來,已經過去了七十多年了,在這七十多年裡,自然難免會出現冤假錯案,網絡普及後,一些冤假錯案被平反甚至是獲得國家鉅額賠償的事例也出現了好幾起,但是,萬萬讓人想不到的是,一個身負7條命案、一個隱姓埋名逃匿20年才被抓住的女魔頭、一個剛抓獲時還全部認罪的女魔頭,卻在其姊妹們的全力活動下,竟然要把惡魔身份轉變從受害者身份,而且,還企圖在二審中進行全盤翻案,並且其家屬揚言,如果二審依然維持原判,還要上訴。
的確,上訴是延長惡魔被伏法的最好手段,也是按照法律程序,合理合法的,只是,對比惡魔在參與加害受害人時,他們可沒有那麼多的考慮,也幾乎沒有了人性。
二審從八月十八日到八月十九日已經進行了兩天,二十日是第三天,從庭審現場不斷傳出消息,被抓獲後就已經苟延殘喘了兩年多的 勞榮枝,在這次二審庭審中,幾乎是全盤翻供,不僅稱自己不是主犯、不是兇手惡魔,反而稱自己是受到脅迫,而且還是一個受害者,稱自己是一個溫柔善良膽小的人。
在人們說她風流風騷時她卻稱,在和她認識的人中,對她的評論都是知性美,而非風騷,而當公訴人質問她一些實質性問題時,無法逃避辯駁的她,竟然回覆是“你去問法子英”,把能夠推的都推給了已經槍斃了20多年的魔頭、其曾經的姘夫法子英,死無對證在這次庭審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由勞榮枝家屬重新聘請的律師,在這次為其脫罪辯護中也立下了汗馬功勞,開始時對庭審管轄權提出異議,以否定此次庭審結果,然後,又在勞榮枝涉及到的幾條人命案中,要求公訴方提供指控依據,一個與魔頭法子英參與多達7起人命案,在時隔二十多年後,要求指控方提供有效證據,不得不說,這是一個難題。
為了想盡一切辦法脫罪,勞榮枝的姊妹們甚至指出“作為一個指控的人,不到場不應該算作證據”勞榮枝二姐更是向媒體透露,他們有新證據提交,證明勞榮枝在與法子英一起時,是被脅迫是受害者,並稱法子英曾經通過中間人對勞榮枝進行威脅的,讓其不能離開法子英,否則將有生命危險,而這個人,其二姐表示不能說出全名,只透露此人姓劉……,對於勞榮枝二姐的說法,網友們則指出,如果這樣的話,那麼,該劉姓人幫助法子英威脅勞榮枝,不就是法子英幫兇了嗎?關鍵是,突然出來這麼一個證人,他的話又如何證明真實性呢?
據知情人透露,在這兩天的庭審中,勞榮枝避實就虛玩得爐火純青,無法回答的質問就推給已經被槍斃的法子英,卻聲稱自己被法子英強姦脅迫,為證明此說,並以自己例假期也被法凌辱而作為依據,可當質問其為何不報警求助時,她則表示,她小時候曾經被別人摸過私處,結果向母親告狀時,其母親告訴她不宜聲張,會導致自己名節受傷,在提及其母親時,勞榮枝還流淚哽咽,完全一副孝女善心之態。
有人透露,勞榮 枝 在一審中,每一次回答問題都是表現得彬彬有禮,幾乎都是先一句你好,然後再 回答問題,從現在的她身上,完全看不到那個身負多條人命的惡魔影子!
筆者本人不得不感慨,在勞榮枝的罪行審判中,她的哥哥姐妹們確實表現得很不錯,很團結,很睿智,也很聰明,致使網絡中有的網友竟被打動,當然,對於親情來說,這無可厚非,也許值得點贊,但是,如果做偽證、故意釀造事端博同情,與法律不顧,置受害人血淋淋的慘案置若罔聞,那麼,泯滅良心的庇護,就是犯罪就該承擔責任了!
本人想說:你說你溫柔善良,那麼,其中五條人命中勞榮枝都有參加,甚至中間單獨與受害人一起待過,如果是個善良的人,為何不悄悄放了受害人呢?眼看著受害人被法子英活活關鐵籠子裡,最後被殺害,如果你膽小,恐怕精神上也受不了吧?
如果說,與法子英一起是被脅迫 ,那麼為啥法子英被抓後,你不站出來做證指控呢?那個時候還有誰會威脅你呢?這個時候就膽小了?
其家屬在勞榮枝逃匿長達20年被抓後,為其翻供時,勞榮枝就成被脅迫受害者了,為什麼這二十年裡,你們不勸她自首呢?如果你們說沒有聯繫,那麼,你們又怎麼知道她是被脅迫呢?和法子英一起的經過,為什麼在二十多年的今天,你們知道得那麼清楚?
當你們在冠冕堂皇為她辯駁時,我們也想問:勞榮 枝在長達二十年的逃匿中,你們到底起了哪些作用?如果有證據證明你們有聯繫,那麼,你們在千方百計為其脫罪之前,你們自己就存在犯罪嫌疑!
勞榮枝與法子英一起犯下的罪行,在建國以來是較惡劣的,而一個身負那麼多人命的惡魔,在逃匿二十多年後,卻想翻供成一個受害者,如果成真,真的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韙了!
大家如何認為呢?請朋友們也說一下自己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