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繳出資,就一定擁有股東資格嗎?股東間的股權糾紛,往往起源於股東資格的確認。一般情況下,根據工商登記即可確認股東資格。如果未經工商登記,就要看具體的案情了。例如,股東身份在公司章程中有無體現?股東有無實際出資?股東有無實際行使股東權利?如果這些條件都滿足,那麼沒有工商登記,通常也可以確認股東資格。
《出資證明書》和是否出資之間並不是必然等同的關係,例如,有實際出資的銀行流水,但公司尚未簽發出資證明書,不能因此便否認股東身份。再如,雖然公司出具了一份《出資證明書》,但沒有實際出資的銀行流水,也沒有股東將其他財產轉移到公司名下的記錄,那也不能因此便認定股東已經完成出資義務。所以,無論公司籤不簽發《出資證明書》,都不能根據《出資證明書》的有無來斷定股東身份。作為出資人,如何主張自己的出資權益呢
第一、一定要籤書面的協議,最好有律師把關,清楚約定支付的款項的性質是公司增資款而非借款。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回購”之類的安排,因為一旦觸發“回購”條件,那麼大股東可以直接以某個固定的價格收購股權。如果到時候股權已經大幅升值,那這樣的條款無疑就是給了大股東直接收割升值果實的權利。
第二、付款一定要通過銀行轉賬,付到公司對公賬戶,同時註明款項的性質。
第三、所有行使股東權利的證明,留檔存底。比如,探討公司經營事項的往來郵件,或者領取分紅的銀行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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