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選擇諍友益友,對於那些不走正路的人不要去結交。否則與虎謀皮,得到的結果必然也不會好。
“賴昌星”這個名字,很多人都聽說過,畢竟他所犯下的罪行可不少。那麼這個人是怎麼成為一個有錢人的呢?又是怎麼在行業內成為頭部大佬的呢?
其實這和遠華集團建設的一棟樓有很大的關係。這棟從外觀上看去十分普通的7層樓房,可不是一件簡單的建築物。裡面不僅裝修得十分豪華,還提供多種服務。除去餐廳、KTV外,居然還有眾多打扮得光鮮亮麗、外貌出眾的妙齡女子。
這棟樓是在1996年開始建設的,三年過去了,賴昌星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居然被人給舉報了,而且舉報信居然有60多頁,更令他難以置信的是,這封舉報信居然還被放到了中南海領導的案頭上。一時間,很多聞到風聲的人都不敢再去那棟樓消費了。很多人不禁好奇,到底是誰要舉報賴昌星呢?別人可能不知道,但賴昌星卻十分清楚,這個舉報人可不是什麼普通老百姓,而是賴昌星曾經的好兄弟。
這個舉報人的父親身居高位,還是在軍隊任職,所以手中的權力自然不小。後來這個舉報人因為擁有敏銳的眼光,所以利用改革開放這股浪潮將自己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之後更是在福建九州集團成為了領導班子的一員,任部門主管一職。
在東窗事發之前,就有傳言說,賴昌星之所以能夠事業成功,可和九州集團金主有著莫大的關係。後來經過調查,發現賴昌星確實和九州集團的內部人員有一定的關係,因為在1991年的時候,賴昌星居然能從九州集團借出508萬元的款項,要知道,在當時,這筆錢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所以一定是有高人在背後相助,最終人們發現原來這筆款項的審批人就是賴昌星曾經的好兄弟,也就是本文的舉報人。
他和賴昌星是臭味相投,在很多方面都有相似之處,比如喜歡賭博。後來兩個人的感情越來越深,他覺得賴昌星的事業獲利會更多,所以便辭了職,到賴昌星這邊工作,明知做的是違法犯罪的事情,但此人仍舊義無反顧,所以他從94年開始,連續四年,為遠華集團的走私活動出了不少的力。
此人因為酷愛賭博,技術又不行,所以經常欠了不少的債款,每次都要賴昌星幫他償還。起初,賴昌星還念及當年有此人的幫助,所以為了報答他,沒有拒絕。也沒想到,這種行為反而促使了賴昌星的好兄弟越來越過分,居然讓賴昌星前前後後為他花費了幾千萬。氣憤不已的賴昌星不再幫他。
為了避免被追債人殺害,此人將自己所有值錢的東西都變賣了,等到他安全了之後,他找到了賴昌星,要求得到遠華集團30%的股份,卻被拒絕,甚至還被逼著前往國外,獨自生活。走投無路的賴昌星好兄弟再次找到賴昌星,表明自己手中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賴昌星有罪,如果他不給錢的話,那麼他就會把這份證據交給政府。
賴昌星卻不怕,因為他身後可是有強大的後臺,好幾位身居高位的官員都和他有交易往來,其中他最大的保護傘,就是曾擔任過廈門海關正廳級關長一職的政府官員楊前線。
之前,賴昌星為了獲得楊前線的支持,不僅給予了楊前線不少的錢財,還主動幫著楊前線在外養女人和私生子。所以對於賴昌星而言,那封舉報信並不是什麼難事。
看到賴昌星依舊不願意拿錢,賴昌星的好兄弟也終於下定決心,變成了舉報人,將舉報信寄到了中南海。那時的賴昌星還覺得自己會高枕無憂,可他沒想到,國家會如此重視,所以在得到一些內部消息後,賴昌星馬上開始銷燬證據。
可那些證據很多,就算想要銷燬,也總是會有遺漏,所以最終專案組在仔細地排查和檢查下,找到了賴昌星的犯罪證據,並且也發現了與賴昌星關係匪淺的的保護傘們。按照規定,不僅依法懲處了這些犯罪之人,還將賴昌星的犯罪集團和走私活動一併剷除。
1998年,賴昌星通過不法活動獲取了鉅額利益,成為了當時的大富豪,可也就是金錢讓他迷住了雙眼,才會不管不顧地從事這些不法活動,讓他為了自己的私慾不斷墮落,最終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