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規劃理論規劃最早應用於經濟管理學,是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規劃學在城市和區域規劃等社會實踐上繼續提高,並出現了規劃論,包括了線性規劃、非線性規劃、動態規劃等理論。
將旅遊規劃分為三個層面的不同需求:第一是關注人們行為活動的規劃需求;第二是對景觀空間佈局與生態環境大地景觀的規劃需求;第三是旅遊作為產業的經濟運營層面的規劃需求。從而引出旅遊規劃內容的三元性:第一是以“旅遊”作為核心的群體行為心理規劃部分;第二是以“景觀”和“生態”為核心的景觀設計及生態環境的保護規劃;第三是以產業規劃為核心。
區域旅遊整合理論,整合意指協調系統各部分要素,即包含了在量方面的擴展,考慮將新的部分納入到系統中來,又涉及系統內部的組織結構調整,優化系統結構。區域旅遊整合內容包括了層次、主題、產品、路線、市場和保障體系等多方面的整合,通過將不同區域範圍內的各種旅遊要素進行整合,達到相互吸引、協同、融合的狀態,形成一個具有跨區域的新結構新功能的旅遊系統。該系統具有原系統不具備的吸引力和競爭力,有利於區域的全面發展。
戰略(strategy)一詞來源於希臘語“tategos”, 是指軍事將領,它最初是一個軍事名詞,後擴展為更為廣泛的意義,指重大的具有全局性的謀劃。戰略的定義分為三種:第一是認為戰略是達到產業發展目標所制定的戰略決策;第二是認為戰略是戰略規劃,側重從內容方面進行界定,指出戰略是較長遠的規劃,是產業發展的趨勢。
對於旅遊發展戰略的含義,主要是在結合戰略規劃與旅遊業發展的基礎上去闡述的,旅遊發展戰略是從全局和宏觀上指導旅遊發展問題,全面考忠整體利益,解決發展方向,制定相關的旅遊產業政策法規保障旅遊業的健康發展,旅遊發展戰略從微觀看是地域旅遊業結合自身的優勢制定未來旅遊發展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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