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大型核動力,包括未來的核聚變反應堆,都是需要老老實實地去先燒熱水,產生高壓蒸汽,再用蒸汽輪機來直接推動大軸或者用來先發電,再去做其他用途而已。目前的航母核動力就相當於中小型的壓水堆核電站。而壓水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隻要開堆,就需要儘量的滿功率執行。滿功率執行的壓水堆不但安全而且高效。反倒是不斷的變化功率,頻繁的啟堆和停堆,對堆芯不但損害較大而且非常的不安全。最終也會減低整個堆芯的壽命。航母的壓水堆一旦滿負荷執行,再想提高功率就是幾乎不可能的任務。實際表現就是滿負荷後,尼米茲級或者福特級上的2臺主反應堆,單位時間內輸出的過熱蒸汽產量是有上限的。也就是每小時最大產蒸汽多少噸已經固定,再往上已經是近乎不可能。而這些有上限的蒸汽能變成多少度電和螺旋槳的最高轉速,
也是同時有上限的。這就決定了核動力航母的最高航速也有上限。但是這種最高航速卻可以維持很長的時間,因為反應堆本身最喜歡的就是滿負荷執行。民用核電站甚至可以滿負荷不間斷地生產蒸汽長達1到2年的時間。因此核動力航母也可以以接近最高航速狂奔上萬海里,只要大軸和齒輪箱扛得住。常規燃油鍋爐動力的航母,在額定功率之外,其實還可以加大油門和鼓風助燃的風速。這樣常規燃油鍋爐單位時間內可以產生比額定產量更多的蒸汽。因此常規動力航母的極限馬力數是可以超過核動力航母的。導致最高航速可能超過最高理論值的34節,甚至到35節以上。但是這樣做,會眼看著燃油表往下掉,燒油燒到肉疼。而且萬一燒穿了鍋爐耐火磚也是個大麻煩。但如果是實戰中有拼命狂奔的必要,那麼常規動力航母其實可以比核動力航母極限功率更大,跑得更快。當代的25到28萬噸級的超級集裝箱班輪,已經能夠把環球巡航速度保持在25節以上。
如果有經濟需要,讓這類大船像航母一樣跑到30節。其實用民用大功率柴油機都可以實現。只不過最近幾年全球環保要求越來越高。這類大船反倒已經普遍改燒天然氣,降速到了23節左右。由此可見推動10萬噸級大艦到30節航速並非一定用核動力。還有人說10萬噸常規航母的油槽會很大,但核動力航母仍然有不小的油槽。因為載機和備用發電機也需要讓核動力航母裝上幾千噸航空煤油。而核動力航母沉重的重量包產生的額外吃水,比常規動力航母多裝1萬噸燃油帶來的吃水要更深。總而言之,核動力航母就像收入可靠的教師和事業編。發不了大財但是穩定性較強。而常規動力航母就像自己做生意。可以更有闖勁行動更自由,但穩定性稍差。兩者各有利弊,適當搭配運用才是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