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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打仗就要扛槍,這基本上是不需要考慮的常識。這裡所說的槍,主要就是指步槍。而現代主要是自動步槍。自動步槍對普通步兵來說,基本是人手一支的水平。現代戰爭和二戰以前的戰爭大不一樣。二戰以前,很多正規軍都配不齊手動步槍。而現代哪怕在全球最落後的地區,只要有戰亂,自動步槍和RPG這些輕武器,似乎都是敞開供應的。背後總有一些或明或暗的軍火販子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提供大量的槍支的火箭榴彈一類。沒錢可以用玉石、金沙、鑽石甚至是珍貴木材來支付。因此在當今的全球,最基本的步槍已經不缺。如果誰能組織起一支1億人的陸軍,那麼也可以在短時間內人手一支自動步槍。但是比較奇怪的是,槍支尤其是自動槍支越來越普及,但是用槍打S一個對手的難度似乎越來越高!

大致的統計可以得出結論,在二戰期間,需要大約發射數千發子彈才能擊B一名對手。“每一發子彈消滅一個敵人”那只是理想。在5發子彈就打一場戰鬥的情況下,基本都需要進行刺刀白刃戰才能解決戰鬥。而到了越戰期間,統計發現,有絕對戰場技術優勢的美軍,需要平均發射5到7萬發子彈才能擊B一名對手。而且擊斃對手的子彈大部分還不是步槍發射的,而且機槍掃射下的戰果。到了阿富汗戰爭,最終的統計更奇葩,需要在前線消耗20萬發以上的子彈才能取得一個擊B的戰果。這裡按照標準的7.62毫米步槍子彈,連彈頭帶彈殼加發射藥的總重是16克來計算。那麼20萬發子彈的自重就是3.2噸。等於打倒一名對手,那麼後面不是彈夾或者彈鏈在供彈,而是一輛小貨車的子彈全部發射出去才行。

於是這裡就延伸出了一個終極問題。這就是現代戰爭,普通陸軍步兵,是否真的還需要人手一杆步槍?最近10年,如果說算是正規的陸戰,而不是B2炸帳篷這種一邊倒的狀況,那麼東烏戰爭和今年發生的2個小國的戰爭基本可以算兩個不多的例項。從中可以看出,戰爭中99%的傷亡是炮火、轟炸和地雷造成。不用說步槍,就算是機槍都基本成了燒火棍。偶爾有與槍支有關的戰果,也是狙擊步槍在800米之外取得。給步兵班配齊機槍和步槍,遠遠不如給他們配上2部反坦克導彈和幾個鐳射指示器,引導後方的炮火更有價值。步兵班全部取消人手一槍可能偏激了。但是一個班只保留2都3把步槍,其他人直接配行動式導彈或者火箭筒似乎更符合當代戰場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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