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條例》實施以後,軍隊文職人員的身份地位提高了,待遇水平也提升了,職業發展穩定了,制度吸引力明顯增強。與國家公務員相比,軍隊文職人員主要在三個方面是優於國家公務員。
一是工資水平,軍隊人員比地方高20%,地方公職人員還要交15%的個人保險。而軍隊人員不交保險,加起來就是35%。如果個人所得稅爭取按照基本工資交,又會比地方高10%。
二是住房保障比地方公務員好。關於住房補貼這一項就要高很多,而且每月發放。下一步將會引領軍隊整個住房貨幣化改革方向。
三是看病就醫比公務員要高10%。同時在身份定位、職業穩定性、發展空間、撫卹優待、福利待遇、職業保障這六個方面與公務員基本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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