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19世紀非常有意思,一方面是槍械科技樹發展非常快,導致點歪科技樹的特別多。另一方面由於美國的孤立主義政策和西部大開發,讓美國的槍械和歐洲槍械走上風格迥異的道路,美國西部風格最具有代表性的輕武器就是各種轉輪手槍,今天要聊的就是一把柯爾特公司產,10號鉛徑(19.7mm口徑)的轉輪霰彈手槍——柯爾特1855
說這把霰彈手槍之前先說上圖那把比較小的,這把是柯爾特·沃克爾轉輪手槍,大家應該注意到這兩貨長得挺像的。沒錯,柯爾特·沃克爾轉輪就是後來一堆美國大口徑轉輪手槍他爹。
沃克爾研發於1846年,在美墨戰爭時期率先使用,而契機就是當時的美軍德克薩斯遊騎兵隊長塞繆爾·沃克爾覺得當時他們手上.36口徑柯爾特·佩德森轉輪動能不足,因此向柯爾特公司要求一款口徑裝藥更大的手槍,在柯爾特和沃克爾的共同設計下,生產了.44和.454口徑的柯爾特·沃克爾轉輪,它不光口徑大,彈腔裝藥也是之前佩德森轉輪的兩倍,因此有效射程和近距離停止力大大提升。
(上圖中的1851 Navy用的就還是.36那批佩德森彈,可以看到兩種紙包彈的巨大差異)
隨著柯爾特·沃克爾在美墨戰爭中的成功應用,一批喜歡打轉輪,又喜歡打獵的美國紅脖子們留下了哈喇子,柯爾特公司也順帶著以沃克爾轉輪為基礎,設計了一批大口徑轉輪以滿足紅脖子的需求,其中就有圖一中那款10號鉛徑的變態手槍。 不過當時金屬彈底還沒完全普及,一體式底火也還沒出,因此霰彈也是紙包,差不多長這樣
1855轉輪10號霰彈手槍的彈倉容量5發,結構上和沃克爾一樣,擊錘與彈巢聯動,單動,擊錘在槍右側,火帽擊發,12寸的槍管,這種爛大街的結構沒啥好說的,只是為了抗住10號霰彈的裝藥,彈巢必須得設計的強度足夠,不然容易出現炸輪的悲劇。因此這貨非常重,足有3公斤,這比現代一把短突還重(比如Mk18),單手握這把槍的感覺應該是類似平舉一瓶3L的肥仔快樂水。
有人會問,單手不行,那左手靠前託著槍不行麼?對,不行,因為左輪彈巢和的槍管結合處會漏氣的特性,你的左手如果伸到前邊,那噴出來的燃氣就會直接灼傷手臂。
所以說,1855這把槍其實挺失敗的,把它當做一款霰彈轉輪手槍到不如把他看做一款短管霰彈槍。而且10號霰彈的後坐力...我真擔心手腕hold不住。
再後來,大概到1860年左右,不信邪的柯爾特又將這種轉輪構造用在了正兒八經的霰彈槍上,各種從10號、12號、20號各種鉛徑都有,甚至還有步槍
但和我之前說的一樣,轉輪有漏氣的特點,不是很方便左手在前做支撐,射擊時候得擺出一個非常奇怪的姿勢,比如這樣。而且漏氣還降低了子彈初速,因此後來就被掃進了歷史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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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大0.3毫米就沒資格稱為槍了。20毫米就是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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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個導氣板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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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打殭屍遊戲裡沒有它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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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升級為卡賓啊!不用單手操作
被解救的姜戈裡有人用轉輪式的步槍應該就是這種吧?